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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键词:贩卖毒品罪律师,贩卖毒品判几年,委托杭州律师办取保。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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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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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键词:网络电信诈骗律师,电信诈骗被抓就找杭州刑事律师郑君,办理取保 杭州刑事律师郑君分享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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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键词:几克毒品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找杭州刑事律师郑君办取保、缓刑。 《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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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郑君律师分享故意伤害罪案例: 案情简介: 2017年7月17日17时20几分许,在杭州市下城区绍兴路三立时代广场17楼货梯口处,被告人张某某伙同“阿战”、“阿战”朋友(均另案处理)与被害人叶某等人因琐事发生争执。期间,被告人张某某与“阿战”朋友采用打巴掌、拳击面部、脚踢等方式将被害人叶某打伤,致其左侧鼻骨及左侧上颌骨额突线形骨折、左眼眶挫伤。经杭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叶某面部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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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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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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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网络服务渎职罪】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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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键词:杭州刑事律师告诉你:为诈骗分子提取赃款构成诈骗共犯 裁判要旨:被告人主观上具有通过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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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关键词:套路贷被抓可以办取保候审吗,要判几年? 杭州刑事律师郑君至今办理了多起套路贷刑事案件,成功取保两人,可喜可贺。 附浙江省关于套路贷的相关指导思想: 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对“套路贷”犯罪坚持全链条全方位打击,坚持依法从重惩处,坚持最大限度追赃挽损,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坚决有效遏制“套路贷”犯罪活动,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统一。公安机关要依法及时受案、立案和开展侦查工作,对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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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键词:套路贷被抓,办理取保候审哪个杭州刑事律师好? 杭州刑事律师郑君提醒:目前全国,特别是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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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键词:赌博罪与诈骗罪的界限如何区分? 赌博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欺骗的手段非法取得公私财物的行为。其主要特征在于 " 骗 " ,赌博犯罪中往往也伴有欺骗活动,但这种欺骗与诈骗罪中的欺骗是不同的。赌博罪中的欺骗即制造虚假事实,是要引诱他人参加赌博,而赌博活动本身则是凭偶然之事实决定输赢,其目的仍在于通过赌博达到营利的目的,而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按有关司法解释,行为人设置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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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键词:假冒注册商标罪律师,假冒注册商标被抓委托杭州刑事律师,取保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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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郑君律师分享非法经营罪的刑法条文: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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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郑君律师分享抢劫罪案例: 案情简介: 2017年6月18日晚,被告人吴某饮酒后骑电动自行车至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海北路与银海街交叉口南侧50米附近,并将电动自行车停至人行道边上的小路。当晚21时30分许,被告人吴某步行至非机动车道,撞倒了骑自行车途经此地的被害人穆某。被害人穆某倒地左脚受伤并呼救,被告人吴某见状遂将被害人穆某手持的OPPO牌A59S手机(价值人民币1431元)强行夺取,并对被害人穆某实施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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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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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郑君律师分享关于以签订虚假工程合同的方式实施的诈骗行为应当认定未诈骗罪,不能认定为合同诈骗罪。其主要理由是诈骗是诗人没有利用签订、履行合同的手段,不构成合同诈骗罪,而构成诈骗罪。 行为人假冒国家工作人员,伪造工程批文,假借承揽项目需要活动经费的名义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都是在签订合同之前实施的,即在与被害人签订所谓施工承包合同之前,其诈骗行为已经实施完毕,被害人的财物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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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诈骗罪的量刑意见规定: 1.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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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第一百四十九条 【对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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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诈骗罪(刑法第266条): (一)诈骗价值6000元(电信网络诈骗3000元)为“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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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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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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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键词:杭州刑事律师:套路贷刑事案件中犯罪数额入额和认定 杭州刑事律师郑君认为:在“套路贷”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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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杭州刑事律师~金华市看守所会见贩卖蓝精灵的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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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诉讼法》对适用取保候审规定如下: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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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客观判断先于主观判断 犯罪成立条件既包含客观条件,也包含主观条件,在两种犯罪构成体系下,这些条件都需要具备,但问题在于到底先作客观判断还是先作主观判断? 我们认为,应当先进行客观判断才能保证定罪活动的准确进行,这一规则在三阶层体系中通过阶层的逻辑递进结构得到确定。而在四要件的体系实践活动中,客观判断先于主观判断的规则并没有得到制度性的保障,客观判断和主观判断的顺序可以任意进行,从表面上看只是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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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兜底条款,根据条文规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要素:“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行为”、“扰乱市场秩序”和“情节严重”,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以上要素的理解和把握出现了扩张和混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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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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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时间犯 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单纯时间犯,不需要其它情节和后果。 2.行为犯 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或者实施殴打、侮辱、虐待行为的。没有时间上的具体要求,但需要实际上已达到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程度。 3.结果犯 非法拘禁,造成被拘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非法拘禁,情节严重,导致被拘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有拘禁行为即可构成,没有时间和行为上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