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地频发的铅污染事件使得整个社会上下都如临大敌。在不久前国务院批复的《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中,铅酸蓄电池行业更是被明确为2011年的排查重点,与此同时,工信部也正在编制《电池行业重金属综合预防方案》和《电池行业重点清洁生产技术》,称将逐步建立完善废旧铅蓄电池回收再生利用体系。
在铅酸蓄电池成为国内关注重点的同时,废弃的一次性干电池以及二次利用电池在是否回收利用上却有不同的声音,面临不小的尴尬。
政策:不鼓励集中处理
“SOS求助———废旧电池怎么处理啊?”在一个论坛上,一个名为zhangyixin志愿者发出了求助声音。
如果仔细关注各大论坛的话,你会发现这种声音很常见“周围好多人在用完一次性电池后都只能随手扔掉,但我怕随手乱扔电池有污染,就自己收集起来了,但不知道哪里能回收,一直这样也不是办法。”名为vaevampire的网友在论坛上说。
周围的人好像都有这种感受:前几年在北京等各大城市,关于电池回收的呼声较高,大家都在呼吁用过的电池不能随意丢弃,路边电池回收点也随处可见,但是如今这种呼声渐弱,电池回收点也很难寻觅。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废弃电池不需要回收了么?而像zhangyixin等志愿者收集的电池应该送往何处处理?
对此,本报记者向国家环保局方面进行咨询,得到的回复是:如今我国对于废弃电池处理的态度是不鼓励集中处理,可随生活垃圾散弃。
北京市环保局固体废物和噪声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则对本报记者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说明。据称,电池产品可分为干电池(普通干电池)、二次电池和铅酸电池三类。为了解决废旧电池的污染问题,我国开始积极开发对环境危害小的绿色产品,从源头实现电池“无汞化”。
中国轻工总会、原国家环保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等9个部委于1997年12月31日联合发布了《关于限制电池产品汞含量的规定》,要求到2002年1月1日,禁止生产和销售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25%的电池,到2006年1月1日禁止在国内生产和经销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据称,自电池的“限汞令”发布之后,目前正规电池生产企业生产的电池已经基本实现无汞。2003年10月9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科技部、商务部联合下发了《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规定:“目前,在缺乏有效回收的技术经济条件下,不鼓励集中收集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要求的废一次性电池。”
此外,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于2008年6月6日下发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可以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以上规定是经过国家有关部门、专家科学论证后的要求,废旧电池可以不进行统一回收处理,市民可以将废旧电池分散投入到正式的生活垃圾收集箱,与生活垃圾一起进入我市的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不会造成环境污染。”北京市环保局固体废物和噪声管理处处长王春林对本报记者说道。
专家:危害仍在还应集中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国家已经出台政策不鼓励集中回收废弃电池并可随生活垃圾分散丢弃,但在有些专家看来,电池污染的危害仍在。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专门研究固废处理的张付申博士则表示,废弃电池如果分散丢弃的话,造成的污染将无法检测,对于环境的危害也不可知,有可能这些电池的污染会存在一个潜伏期。因此,最好还是要对废弃电池进行集中回收,集中处置。
在铅酸蓄电池成为国内关注重点的同时,废弃的一次性干电池以及二次利用电池在是否回收利用上却有不同的声音,面临不小的尴尬。
政策:不鼓励集中处理
“SOS求助———废旧电池怎么处理啊?”在一个论坛上,一个名为zhangyixin志愿者发出了求助声音。
如果仔细关注各大论坛的话,你会发现这种声音很常见“周围好多人在用完一次性电池后都只能随手扔掉,但我怕随手乱扔电池有污染,就自己收集起来了,但不知道哪里能回收,一直这样也不是办法。”名为vaevampire的网友在论坛上说。
周围的人好像都有这种感受:前几年在北京等各大城市,关于电池回收的呼声较高,大家都在呼吁用过的电池不能随意丢弃,路边电池回收点也随处可见,但是如今这种呼声渐弱,电池回收点也很难寻觅。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废弃电池不需要回收了么?而像zhangyixin等志愿者收集的电池应该送往何处处理?
对此,本报记者向国家环保局方面进行咨询,得到的回复是:如今我国对于废弃电池处理的态度是不鼓励集中处理,可随生活垃圾散弃。
北京市环保局固体废物和噪声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则对本报记者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说明。据称,电池产品可分为干电池(普通干电池)、二次电池和铅酸电池三类。为了解决废旧电池的污染问题,我国开始积极开发对环境危害小的绿色产品,从源头实现电池“无汞化”。
中国轻工总会、原国家环保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等9个部委于1997年12月31日联合发布了《关于限制电池产品汞含量的规定》,要求到2002年1月1日,禁止生产和销售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25%的电池,到2006年1月1日禁止在国内生产和经销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据称,自电池的“限汞令”发布之后,目前正规电池生产企业生产的电池已经基本实现无汞。2003年10月9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科技部、商务部联合下发了《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规定:“目前,在缺乏有效回收的技术经济条件下,不鼓励集中收集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要求的废一次性电池。”
此外,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于2008年6月6日下发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可以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以上规定是经过国家有关部门、专家科学论证后的要求,废旧电池可以不进行统一回收处理,市民可以将废旧电池分散投入到正式的生活垃圾收集箱,与生活垃圾一起进入我市的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不会造成环境污染。”北京市环保局固体废物和噪声管理处处长王春林对本报记者说道。
专家:危害仍在还应集中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国家已经出台政策不鼓励集中回收废弃电池并可随生活垃圾分散丢弃,但在有些专家看来,电池污染的危害仍在。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专门研究固废处理的张付申博士则表示,废弃电池如果分散丢弃的话,造成的污染将无法检测,对于环境的危害也不可知,有可能这些电池的污染会存在一个潜伏期。因此,最好还是要对废弃电池进行集中回收,集中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