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有决定他人生死的权力,药没有,各位也没有.别忘了人间的道德法庭只是公义的及格线,而不是公义本身。14楼的人的三个问题我可以回答,第一我原谅了杀死我父亲的人,第二以暴制暴,杀人偿命并没有阻止人对自己同胞的戕害,每个凶手杀人以前并没有因为害怕制裁而停止,即便有停止行凶的,都是因为良心发现。第三,你要用这个“万一碰巧”去剥夺一个人的生命,你与他本人有何区别?
药为了自己的安全利益杀人,各位为了证明自己有道德判决权而杀人。不要说你以道德为原则,他以利益为原则,你的道德添加太多因素,如自保(少一个这种人,你自己就更安全,很多人以为自己期盼一个稳定的社会是为社会着想,其实是为自己着想),如对自我道德观的肯定,它已经不是道德本身。道德的标准并不在人间。
只有法律有这个权力和义务,不要以为自己是正义的化身,也不要逼自己去戕害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