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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药家鑫案背后的生命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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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


IP属地:北京1楼2011-06-14 18:39回复
    一直想把皮艺军教授的这个文搬一下。。。
    就一段一段试着来吧,不知能顺利不。


    IP属地:北京2楼2011-06-14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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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二    
      人的逃避有两种,一种是本能的逃避。弗洛伊德在精神分析学里发现了人的自我防御机制,防御的目的就是让人解除焦虑,恢复心理平衡,例如否认、投射、合理化、压制、文饰和补偿等等,这些防御机制是在压力或挫折产生之时起自动生成的。
      司机的自发逃逸就是一种本能的逃避——肇事后人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想一跑了之。逃逸就是要“否认”肇事的事实;把杀人的理由说成是因为“伤者想记住车牌”,于是杀人便成为一种“合理化”的解释。当然,在“压制”中对肇事情节进行选择性的遗忘,“文饰”自己的罪行等等都是自我防御机制的体现。
      并不是说人有了这种本能的逃避就可以不必承担责任。人是理智的动物,会采取理性的逃避,逃避肇事后随之而来的责任。反之,在有意识地决定逃逸的时候,人的良知会对这种无意或有意的逃逸动机加以阻止。这是人与动物逃避行为的最本质的区别。很可惜,药家鑫在他的社会化过程里没有学会承担责任,孱弱的良知没有足够的力量阻止他的恶行,于是他偏离了人性,显得更加冷血。
      逃逸就是拒绝承担责任。我那辆可怜的汽车,在五年中被人撞过三次,而且三次对方居然都逃逸了。两次是在停车场里有人倒车时撞了我的车就跑,撞得很惨,跑得很快。还有一次是一辆军车撞掉了我的车前面的反光镜后逃逸,因交通拥挤而被截获。我的这一辆车就遭遇过三次被撞后逃逸的事件,请读者朋友设想一下,在中国每天会发生多少类似的逃逸事件?其实,撞人或撞车这两种肇事逃逸没有多大区别,两种肇事人的动机也不会有本质性的差异。逃逸事件的大量存在,预示着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从逃逸的高发生率来看,我无法保持乐观。
      在有关药家鑫案的讲座上,我问在座的学生,如果你去打开水,碰倒并摔坏了他人放在水房里的暖瓶;如果你用球踢碎了一扇玻璃门,而此时周围都没有人,你们会做何选择呢?你会在肇事地方留下你的姓名电话吗?台下几乎没有人能做肯定的回答。
      中国人的国民性中深藏着一种逃避。从宏观上讲,在“大跃&近”的浮夸风看到了荒谬绝伦的人造神话;在改*=革中看到了明知不可而为之的时弊;从微观上讲,在长途车上目睹了抢匪的罪恶,在日常生活中看到了公然的循私舞弊,面对所有这些,绝大多数中国人选择的是:逃避。特别是在能够保护自己、成功地逃避的情况下,有多少人会做出讲出真话、说出真相、承担损失、承担责任的选择呢?
      


      IP属地:北京4楼2011-06-14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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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皮艺军: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青少年犯罪教研室主任,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 现任北京市禁*毒*委专家咨询委员、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犯罪学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犯罪学研究会预防犯罪专业委员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专家咨询委员、团中*央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专家顾问组成员。
        


        IP属地:北京6楼2011-06-14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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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种和第6种应该归类为一种 都属于补刀嘛~~~


          IP属地:山东7楼2011-06-14 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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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看出很多很多事情来,偶也是认为药家鑫必须死的.


            IP属地:山东8楼2011-06-14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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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同意教授的分析,以我的经历我觉得还是第一种人多,不信的话可以到医院的骨伤科看看,或问问急救的医生,交通**。
              教授认为大多数人采取的是第二种方式,是因为他看的是数据,不是现实。肇事后直接逃逸的警方会立案,有数据可查。撞人后救人的官方是否数据可查?可以去保险公司看看嘛。
              我觉得废除死刑是一回事,但当法律还是法律的时候,我们为什么不尊重一下法律呢。依据法律量刑,该死就死,该活就活,有什么好争议的呢。
              教授先生说“试图用民愤杀死药家鑫”,但是在中国,那些高高在上的老爷门,谁把民愤当一回事呢?谁把民意当一回事呢,谁把民众的需求当一回事呢?
              


              IP属地:广东9楼2011-06-16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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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民愤管个屁用!


                IP属地:广东10楼2011-06-16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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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乱翻书看到季羡林先生一段口述实录,他说,以他活得这么长的一个年岁,以他足迹所到一百多个国家,以他见闻之广和博,他认识到,好人天生就是好人,坏人天生就是坏人,他所见无一例外。
                  就是这么简单。


                  IP属地:广东11楼2011-06-16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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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皮教授最后谈“中国人的国民性中深藏着一种。。。。”,扯上“大跃&近”,扯上几代人从小所受的仇恨教育,等等,扯得很厉害,不过都没有扯到点子上。我要说的是,药杀人跟这些屁关系都没有,哪个天才教他撞了人之后再用刀捅人来着。
                    要谈中国人的国民性,还是鲁迅那一代人分析得透彻,现在的教授先生扯那么多大都言不及义。
                    “大跃&近”太近了点,建议教授先生先从孔子诛杀少正卯说起罢。。。


                    IP属地:广东12楼2011-06-16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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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这个,想起前些天俺在小说开篇里写过的一句,俺倒相信,这句话或许更接近人生本态:
                      我们都不是多么坏的人,但是,我们也都不是多么好的人。所谓人生,也便如此。
                      我是并不相信任何媒体所宣传所渲染的所谓“好人”及“坏人”的。关于某个人是“好”是“坏”,是何等性格,其实我们永远也不会了解真相,除非你常年生活在那人的身边。
                      几十年来,放眼看去,我想我可以说,在生活中,我没有看到任何一个真正的“坏人”,有些人品性确实较差,确实口碑不好,确实有着令人鄙夷的人生观,但是,我也的确在这些人的每日举止中,看到过他们做下的“好事”。至少在不牵涉他们利益的时候,他们并不“坏”。
                      从另一方面说,我也没有看到任何一个真正的“好人”,常年的接触和感受中,得到“这人不错”的众论的人,也的确是有一些的。比如我的一些朋友,我也很喜欢他(她)们。但是,他(她)们同样会因各种原因,或有心或无心、或者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对旁人造成伤害。而受到伤害的,也很可能就会是我。
                      我想,对“人”这种动物来说,这些,都是不可避免的。“好人”这个定义,实在是一个太高太高的标准。这个称呼,非修为了数十年的方外人才有底气说出口。不过,这方外人肯定不会说出来的了。呵呵。
                      作为一个凡人,在道德这个问题上,有的人底限高些,有的人底限低些,甚至,有的人在这方面底限高,而在另一方面,却底限很低了。在利益上,有的人需求多些,有的人需求少些,但是,真的不在乎自身利益者,在生活中,我的确一个没有看到。
                      其实,每一个人都是那么复杂,永远难以用定性的东西去划分,人性永远值得探究和深味的地方,也正是在于这种复杂,这种不可一概划之。如果忽视这种复杂,那么可以说,那是不真实、不诚实的。
                      


                      IP属地:北京13楼2011-06-17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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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竹林七贤》是最近出的新书么?小说还是历史随笔?应该是随笔吧,小说咋写喔,又不是象七剑下天山那样的可以任意编排情节。倒是很想看看。一直希望能得到佳人的签名本,不知能否如愿?书当然是我自己购买了。


                        IP属地:广东14楼2011-06-30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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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竹林七贤》是人文历史随笔,不是小说了。咳,我那个签名。。。。其实有啥可好,字写得难看着呢。呵呵。不过有机会的话,当然是没问题的。只是近期八成是不行了,基本是除了去医院,连门都出不得。 等过了这段时间吧
                          


                          IP属地:北京15楼2011-07-08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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