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青爱人
By:独木舟
我的左脚脚踝上有一个刺青,熟悉我的人都知道,IVERSON,是我视为精神偶像的那个男人。
他代表着不屈,奋斗,桀骜不驯,以及,唯我独尊。
然而只有我自己知道,在我的心里,在我色彩斑斓的青春当中也有一个刺青,任何人都看不见,摸不着。
这个刺青的意义,是最初,是最真,是最不可替代。
每每想起你,无论置身于何处,我的内心都会变得十分平静。我甚至清楚地记得,这些年里,每当我遇到挫折,遇到伤害,每个难堪和脆弱的时候,我第一个想起的人就是你。
我有多久没有认认真真写起你,然而这么多年,写这么多故事,多多少少总有你的影子。
生活如同一出电视剧,咿咿呀呀的声音不绝于耳,你方唱罢我登场。
曾经在与你的拌嘴里,你的冷幽默中,你的天马行空的忽悠里,我忘记了烦恼。曾经鼓起勇气抱住你,你却挣脱转身离去,一切仿佛就发生在昨天。这么多年,身边经过的这些人,你永远是我最怀念的那一个。
记忆中没有和你真正吵起来过,你天生有种不屑,不屑与别人争执,尤其是女生,尤其尤其,是爱你的女生,我因自小失去过一些极为重要的东西,所以整日缺乏安全感,总无端端地有些小心绪,容易被一些小事感动,也易被一些小事激怒。这样的我,你也曾爱过吧。或许你该庆幸,那时候的我还没有那么多破碎的心情,没有歇斯底里的感触,所以那时候真的是我最最美好的时光。
我爱你的那些时光,是一辈子都不会再回来的时光。
后来的好多好多人,都受不了我狂躁的性子逃命似的离开。亦如当年的我,是有棱角的,决绝离开,不给自己留一点点退路,何似那么有勇气的我而今怎这么软弱拖拉,明不知可为的事情却一再重复。
我逃离了我的家乡,独自在陌生的城市里定居下来,我跟自己说,这样我就能忘掉那些过去那些人,过去那些伤害,然而我多傻,我竟然不知道,在新的地方我会遇见新的人,新的人一样可以制造新的伤害。
从我十六岁认识你,你就教我,要做一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人。
这些年我总是问自己,我做到了没有?
我的耳洞还在,我手臂上那些细小的刀痕还在,我的头发越来越长,我的酒量越来越好,我的朋友越来越多,大家都喜欢我。
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很多很多时候,我还是曾经那个一无所有的我。
没有人知道我多怕老去,我很怕老,真的。我很怕自己有一天早上醒来,发现自己已经二十七八,但曾经想做的事都未做,想去的地方都未去。我一直想快乐地生活,但就在这样的想法里,一直过了许多年。我常常闷闷不乐,我时常呼朋引伴去泡吧,去唱K,通宵达旦地挥霍我的时间和青春。
但是我总是被自己的不快乐打败。我偶尔也会很快乐,但那情绪持续不了五分钟,就倦了。无以复加,难以言喻。
我总是在深夜四点五点的时候转醒,然后找不到可以打扰的人。我知道,做很多事情,只是逃避我必须面对的现实。天涯咫尺,还是咫尺天涯。
我最记得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你穿灰色的外套,在一群老友中静静地凝视着我,我也静静地承接着你的目光。
最后,还是我先转过头去。所有的事情,都是在你还没准备好的时候就已经开始,等你准备好了,就结束了。我相信这一点。我不是宿命论者,我总是相信命运是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的,但是,我必须坦然接受命运馈赠的一切,然而在自己还有能力的时候,去寻找自己喜欢的东西。
我比任何人都要懂自己,我明白自己。
你就是我的刺青爱人,走到哪里,长到多大,我都忘不掉,我毕生挚爱的,周。
By:独木舟
我的左脚脚踝上有一个刺青,熟悉我的人都知道,IVERSON,是我视为精神偶像的那个男人。
他代表着不屈,奋斗,桀骜不驯,以及,唯我独尊。
然而只有我自己知道,在我的心里,在我色彩斑斓的青春当中也有一个刺青,任何人都看不见,摸不着。
这个刺青的意义,是最初,是最真,是最不可替代。
每每想起你,无论置身于何处,我的内心都会变得十分平静。我甚至清楚地记得,这些年里,每当我遇到挫折,遇到伤害,每个难堪和脆弱的时候,我第一个想起的人就是你。
我有多久没有认认真真写起你,然而这么多年,写这么多故事,多多少少总有你的影子。
生活如同一出电视剧,咿咿呀呀的声音不绝于耳,你方唱罢我登场。
曾经在与你的拌嘴里,你的冷幽默中,你的天马行空的忽悠里,我忘记了烦恼。曾经鼓起勇气抱住你,你却挣脱转身离去,一切仿佛就发生在昨天。这么多年,身边经过的这些人,你永远是我最怀念的那一个。
记忆中没有和你真正吵起来过,你天生有种不屑,不屑与别人争执,尤其是女生,尤其尤其,是爱你的女生,我因自小失去过一些极为重要的东西,所以整日缺乏安全感,总无端端地有些小心绪,容易被一些小事感动,也易被一些小事激怒。这样的我,你也曾爱过吧。或许你该庆幸,那时候的我还没有那么多破碎的心情,没有歇斯底里的感触,所以那时候真的是我最最美好的时光。
我爱你的那些时光,是一辈子都不会再回来的时光。
后来的好多好多人,都受不了我狂躁的性子逃命似的离开。亦如当年的我,是有棱角的,决绝离开,不给自己留一点点退路,何似那么有勇气的我而今怎这么软弱拖拉,明不知可为的事情却一再重复。
我逃离了我的家乡,独自在陌生的城市里定居下来,我跟自己说,这样我就能忘掉那些过去那些人,过去那些伤害,然而我多傻,我竟然不知道,在新的地方我会遇见新的人,新的人一样可以制造新的伤害。
从我十六岁认识你,你就教我,要做一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人。
这些年我总是问自己,我做到了没有?
我的耳洞还在,我手臂上那些细小的刀痕还在,我的头发越来越长,我的酒量越来越好,我的朋友越来越多,大家都喜欢我。
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很多很多时候,我还是曾经那个一无所有的我。
没有人知道我多怕老去,我很怕老,真的。我很怕自己有一天早上醒来,发现自己已经二十七八,但曾经想做的事都未做,想去的地方都未去。我一直想快乐地生活,但就在这样的想法里,一直过了许多年。我常常闷闷不乐,我时常呼朋引伴去泡吧,去唱K,通宵达旦地挥霍我的时间和青春。
但是我总是被自己的不快乐打败。我偶尔也会很快乐,但那情绪持续不了五分钟,就倦了。无以复加,难以言喻。
我总是在深夜四点五点的时候转醒,然后找不到可以打扰的人。我知道,做很多事情,只是逃避我必须面对的现实。天涯咫尺,还是咫尺天涯。
我最记得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你穿灰色的外套,在一群老友中静静地凝视着我,我也静静地承接着你的目光。
最后,还是我先转过头去。所有的事情,都是在你还没准备好的时候就已经开始,等你准备好了,就结束了。我相信这一点。我不是宿命论者,我总是相信命运是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的,但是,我必须坦然接受命运馈赠的一切,然而在自己还有能力的时候,去寻找自己喜欢的东西。
我比任何人都要懂自己,我明白自己。
你就是我的刺青爱人,走到哪里,长到多大,我都忘不掉,我毕生挚爱的,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