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在《红楼梦》前八十回,宝黛爱情已经取得贾府上下以及贾母的默许,从脂评可以知道:(一)宝黛应成配偶,是“贾府上下诸人”的一致看法,这当然包括上至贾母、下至丫鬟在内;贾母说宝、黛俩“不是冤家不聚头”,脂批便指出“二玉心事……用太君一言以定”(第二十九回);凤姐合计贾府将来要办的婚嫁大事,把宝、黛合在一起算,说:“宝玉和林妹妹,他两个一娶一嫁,可以使不着官中的钱,老太太自有梯己拿出来。”(第五十五回)尤二姐先疑三姐是否想嫁给宝玉,兴儿便笑道:“若论模样儿行事为人,倒是一对好的。只是他已有了,只未露形。将来准是林姑娘定了的。因林姑娘多病,二则都还小,故尚未及此。再过三二年,老太太便一开言,那是再无不准的了。”(第六十六回)凡此种种都证明宝、黛之应成为夫妻是上上下下一致的看法。后来“岂其不然”是出于他们意料之外的原因。(二)不但“众人听了,一齐都笑起来”,批书人也逗乐了,故曰“我也要笑”。倘若曹雪芹也为了追求情节离奇,后来让凤姐设谋想出实际上是最不真实的“调包计”来愚弄宝黛二人,那么脂评应该批“奸雄!奸雄!”“可畏!可杀!”或者“全是假!”一类话才对。现在偏偏附和众人说“我也要笑”,岂非全无心肝!(三)李纨为人厚道,处事公允,从未见她作弄过人;由她来赞,更说明凤姐的诙谐说出了众人心意,并非故意取笑黛玉。程高本把说赞语的人换了,删去“李宫裁”,而改成:“宝钗笑道:‘二嫂子的诙谐真是好的。’”故意给读者造成凤姐与宝钗心照不宣、有意藏奸的错觉,看来是为了避免与续书所编造的情节发生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