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书时心中不是滋味,兴奋自己可以更了解他了,可这一切都在提醒我他走了,他真的走了…挣扎了半个小时后我拆开了包装纸,可刚翻开一页我就哭了,他说: “谢谢,谢谢!疯狂的旅程,不论那是什么!”而时间就像看到土豆上他的演讲的时间落款一样令我痛哭-1995.9.10…后来我把书带到了学校,以最慢的速度看着。我为决策层一再缩减资金而愤怒过,为英国从未承认过他的演绎的羞耻过,为一辈子也长不大的他的可爱而大笑过,然而也有了一种我从未有过的情感-嫉妒。我承认我对琳达是有这种感觉,她让我痛恨自己的生不逢时,让我羡慕她可以以一个友人的身份待在他的身边。我想,若能这样,吧里的很多人都可以做到她做到的吧,也正是因为这种可以,我羡慕嫉妒恨。作者在后记中提到过他曾在刚出书时因没有涉及到他的性向问题而受到责难,谁可以真正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吗?(曾在哈德森太太的To Jeremy Brett里了解过,不清楚。)噢,望了说,从翻到第一页始,我开始叫Jeremy他。
我一直不接受BL(即使寝室里八个人四个腐女…),但看了哈德森太太的To Jeremy Brett发觉他可能是双性恋后,我犹豫了,我不喜欢BL,但我不能不爱他啊!随即,我确立了自己的观点:如果我亲眼看见了令人信服的证据(我实在太不接受了)我就相信BL的爱情。(我同学以为我要因为他是双性恋而不喜欢他,听我说完了后,拍拍我的肩,语重心长地说偶像的力量太强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