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吧 关注:91,980贴子:1,141,785
  • 39回复贴,共1

道之动和道之用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化书》御一篇:王者皆知御一可以治天下也,而不知孰谓之一。夫万道皆有一:仁亦有一,义亦有一,礼亦有一,智亦有一,信亦有一。一能贯五,五能宗一。能得一者,天下可以治。其道盖简而出自简之,其言非玄而人自玄之。是故终迷其要,竟惑其妙。所以议守一之道,莫过乎俭;俭之所律,则仁不荡,义不乱,礼不奢,智不变,信不惑。故心有所主,而用有所本,用有所本而民有所赖。
扯淡:从一而终,这也许是我们所能理解到底最朴素的执一之道。无论怎样的努力,总之是作用于我们的行为和心境的,我们应该是希望这种努力能够起到纠正的作用,而不是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那么什么方向的努力,怎么样的努力才是对的呢?答案应该在“反也者,道之动也,弱也者,道之用也”里。
道德经有句话:“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这和上面的一个“用”要如何联系在一起呢。房子里面有空间就有了屋室的居所之用,陶罐有了空间就有了容藏纳取之用,用现代代理论化一点的文字来描述,就是与事物结构有与之相应的功能。“反也者,道之动也”,说明道作用的结果使得事物发展到最后返回到了起初的状态,这说明了道的功用,那么与之对应的结构就是“弱也者,道之用也”里的弱,很奇怪,弱比较不好理解。于是再加一句话:“是以圣右介而不以责于人”。先解释右介:“古时主有傧相迎宾,宾有随从通传叫介,即为宾主之间传话的人。《荀子大略》:‘诸侯相见,卿为介。’又主为左,客为右,故宾之随从即右介。圣右介即圣人甘居卑位,辅以传话人。”
扯淡就要扯淡离谱一点,所有以上信息都给出后,我们再来联系物理学中的类向心运动:“一个作用力垂直于运动方向,导致物体运行轨迹趋向于圆周的现象,我们假定最后的结果就是作用力的大小不再改变,物体的运动轨迹成为一个圆满的圆,作用力永远都指向圆心。”
这样我们看到了这个现象中有一:圆心不变为一,作用力不变为一,运动轨迹成圆后再无增减为一;现象中有反:圆周运动表明从其中的任何一个点出发,结果都将返回到这个点。唯一没有被解释的重点就是作用力与运动方向垂直这个概念,于是假定为“弱”:向心力这个力没有改变物体的动能,好比武学中常说的“四两拨千金”将对方力引开卸去,也表示在作用于事物的时候没有增减和改变事物原有的信息量,但是却改变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圣右介而不以责于人”就是圣人居于卑下的位置,以传话人的身份进行双向沟通,但是这里的双向一方是人,还有一方是谁?不就是道么。这在刚才的物理现象中就指代理圣人就好比向心力起的作用,圆心和物体之间的关系就好比道与人之间的关系,通过道的作用,人返回到离道有段距离的德性轨道上。这个难道就是所谓的弱胜强,柔胜刚的本意么。本段扯完。


1楼2012-04-21 16:08回复
    就连个反对的声音都没有么


    2楼2012-04-22 09:37
    回复
      无可无不可


      IP属地:重庆3楼2012-04-30 01:57
      回复


        4楼2012-04-30 10:37
        回复
          御一篇前面说的还是有道理的,什么叫一能贯五,五能宗一?这就是说这五个东西都是秉承一种原则产生的,这原则就是让人民处于有利的地位,如果原则是让人民处于不利的地位,那要提倡的就是不仁,不义,不礼,不智和不信了。它们其实是一个原则在五个不同的方面的应用而已。
          反也者,道之动也。什么意思呢?你看不见风,那你怎么知道有风呢?因为树在动。树因为阻碍了风,所以被风吹动,你由此知道风的存在。道也看不见摸不着,你怎么知道道的存在呢?因为这世间万物都被道吹动着,按着道的轨迹运动,所以你知道道的存在。
          弱也者,道之用也。什么意思呢?你用锤子砸核桃,核桃碎了,你由此知道锤子的作用。为什么呢?正是因为核桃的弱,被锤子改变了自身的状态,所以成全了锤子可以用来砸核桃的功能。如果核桃和金刚石一样硬,怎么砸都无法改变,那人们会用锤子来砸核桃吗?假如万物永恒不动,不按道的轨迹运动,那道有什么用呢?
          


          5楼2012-04-30 11:41
          收起回复
            回复 @且扶残醉卧斜阳 :
            嗯,先感谢你。
            然后,又从你的留言中整理出一点东西:事物的结构相应于一定的功用,即器用,但是先是处于“无”的状态的,该器用有一定的作用对象(个体或类),当这个对象出现,并且使事物产生与器用相应的运动来与对象发生关系,这个器用也就从“无”转为“有”。所以你说砸是运动,砸核桃是功用。
            接下来还是问题,我汗!
            “当对象出现,并且使事物产生与器用相应的运动来与对象发生关系”是器用从“无”转为“有”的必要条件,还是“当对象出现”就足够使器用从“无”转为“有”。


            6楼2012-04-30 19:39
            收起回复
              不错


              7楼2016-05-26 09:16
              回复
                这就是所谓的通太一吗?


                IP属地:湖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6-05-26 10:3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