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不应该负责。
首先,佐佐木的死是避免不了的,财前做了一个医生应该做的。难道所有的绝症医生都要为生绝症的病人的死负责吗?不能因为佐佐木的老婆告财前,就认为财前一定有问题,因为病人家属的考虑,往往是不够理性的。
其次,财前的治疗方法是到死都坚持的。虽然有人说他那天开刀是为了避开东教授,但后面也看得出,财前的观点一直就是,尽快动手术,所以,他的观点没有变,他的手术很成功。他的使命,其实已经全部履行了。
最后,财前的态度确实有瑕疵。但是态度瑕疵与“负责任”是不能划等号的。如果财前出了医疗事故,必然要负责,但无论是医生还是法院,都已经证明这不是医疗事故。财前只是没有让佐佐木自己选择一个死法而已。但这里,我个人认为,财前作为专家,他有权利为病人选择,因为病人不懂医学,他们的选择未必是正确的。如果一切都由病人决定,那要医生干什么?
财前选择为佐佐木做手术,我觉得恰恰说明他是一个敢于担待的医生。因为事实证明,手术前无法判定结果,做完手术有2种可能——“治愈”或“无法治愈”。而如果药物治疗,则只有一种可能,就是“等死”。
财前作为一个优秀的医生,没有采取对他来说更为保险,更容易推脱责任的保守治疗,而选择了有治愈可能的手术治疗,是很可贵的,是不应该受到指责的。如果说他有错,就错在态度太强硬,不懂得退一步海阔天空的道理,不懂得保护自己。
首先,佐佐木的死是避免不了的,财前做了一个医生应该做的。难道所有的绝症医生都要为生绝症的病人的死负责吗?不能因为佐佐木的老婆告财前,就认为财前一定有问题,因为病人家属的考虑,往往是不够理性的。
其次,财前的治疗方法是到死都坚持的。虽然有人说他那天开刀是为了避开东教授,但后面也看得出,财前的观点一直就是,尽快动手术,所以,他的观点没有变,他的手术很成功。他的使命,其实已经全部履行了。
最后,财前的态度确实有瑕疵。但是态度瑕疵与“负责任”是不能划等号的。如果财前出了医疗事故,必然要负责,但无论是医生还是法院,都已经证明这不是医疗事故。财前只是没有让佐佐木自己选择一个死法而已。但这里,我个人认为,财前作为专家,他有权利为病人选择,因为病人不懂医学,他们的选择未必是正确的。如果一切都由病人决定,那要医生干什么?
财前选择为佐佐木做手术,我觉得恰恰说明他是一个敢于担待的医生。因为事实证明,手术前无法判定结果,做完手术有2种可能——“治愈”或“无法治愈”。而如果药物治疗,则只有一种可能,就是“等死”。
财前作为一个优秀的医生,没有采取对他来说更为保险,更容易推脱责任的保守治疗,而选择了有治愈可能的手术治疗,是很可贵的,是不应该受到指责的。如果说他有错,就错在态度太强硬,不懂得退一步海阔天空的道理,不懂得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