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杀人案爆出来已经好几天了,之前也有新闻说只判了死缓非常不公平。的确非常不公平,不过我一点也没有打算关注,因为这很正常。这些年来这些轻判不少了,来大致数几个我还记得的:
2010年10月16日,李启铭案,6年。
2011年9月16日,杨新华案,2年。
2009年5月16日,李昌奎强奸灭门案,死缓。
这些案例都教育我们,在这片土地上,只要你有能力,有头脑,杀人是不用偿命的。虽然每一次网民都义愤填膺,但最后大家都改变不了什么。其实也没有人真的试图去做什么真正有意义的事情,我们只是愤慨,催促,谴责,咒骂,等事情过去以后,沉默,遗忘。
所以这些事我觉得很无聊。
但今天看到上面那条新闻,我以为已经彻底麻木的心,再次无法忍受了。法官大人,难道你就没有像样一点的理由,能够欺骗你自己,让你心安理得拿钱的理由;能够欺骗群众,让群众无话可说的理由;能够欺骗我,让我甘心麻木的理由?
难道你连欺骗群众都做得这么敷衍了事,连贪赃枉法都懒得动动脑筋了么??!!
轻判理由一:被害人“有激烈反抗行为,才导致被告杀人”
没有其他话说, 我 # @ ¥ & *
&!!!!!!所以当我们中国的姑娘被人强奸的时候,不能反抗,因为反抗了罪犯就不得不杀你,这种杀人是情有可原的,我们不能重判。
但是如果你不反抗呢?法院会怎么说?
你没有反抗,所以不能证明是强奸,你们是两情相悦,自愿发生关系的,我们根本不能判。
所以中国的女孩儿活该被强奸!!!!
轻判理由二:被告自愿投案,有自首情节。
自首也算是法院的避风港,罪犯的护身符了。但是敖翔自首绝对不是自愿,根本就是被迫的。
"2011年11月21日,敖翔带着水果刀、眼罩、自制面罩、毛织手套等工具,进入学校女厕",
看看吧,水果刀,眼罩,面罩,手套!
还有疑问么?凶手这次作案根本是计划周详,预谋已久!连面罩和手套都准备好了,一开始就做好了犯案后逃跑,逍遥法外的准备!
而且准备地如此齐全,很难相信前几次类似案件和他无关!
这样的一个人,真的能让人相信他是自愿投案的??!!
敖翔是逃到广州后,发现被警方通缉,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才选择投案的!!
第三:凶手的律师说,没有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请求法院轻判
也就是说,法律的意义不是为了保障人民安全,惩罚凶犯。
而是为了不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了和谐!!!
只要和谐,无论你犯下了什么罪过,都可以原谅,都可以轻判!
你强奸了,杀人了,逃跑了,怎么样呢?只要没人知道,你就没造成任何社会影响,社会一片和谐,我们就可以轻判。公义算什么,法律算什么,人性算什么,死者亲人的眼泪,和死者本人的生命又算什么?和谐才是最重要的!!!
说实在的,如果你大声宣布:“我TMD收钱了,所以我就要轻判”我都能够接受。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手握权柄不是为了为人民服务的。合情合理!
原文地址
http://dzh.mop.com/whbm/20120527/0/7Sg3SOI29bde10F3.shtml
2010年10月16日,李启铭案,6年。
2011年9月16日,杨新华案,2年。
2009年5月16日,李昌奎强奸灭门案,死缓。
这些案例都教育我们,在这片土地上,只要你有能力,有头脑,杀人是不用偿命的。虽然每一次网民都义愤填膺,但最后大家都改变不了什么。其实也没有人真的试图去做什么真正有意义的事情,我们只是愤慨,催促,谴责,咒骂,等事情过去以后,沉默,遗忘。
所以这些事我觉得很无聊。
但今天看到上面那条新闻,我以为已经彻底麻木的心,再次无法忍受了。法官大人,难道你就没有像样一点的理由,能够欺骗你自己,让你心安理得拿钱的理由;能够欺骗群众,让群众无话可说的理由;能够欺骗我,让我甘心麻木的理由?
难道你连欺骗群众都做得这么敷衍了事,连贪赃枉法都懒得动动脑筋了么??!!
轻判理由一:被害人“有激烈反抗行为,才导致被告杀人”
没有其他话说, 我 # @ ¥ & *
&!!!!!!所以当我们中国的姑娘被人强奸的时候,不能反抗,因为反抗了罪犯就不得不杀你,这种杀人是情有可原的,我们不能重判。
但是如果你不反抗呢?法院会怎么说?
你没有反抗,所以不能证明是强奸,你们是两情相悦,自愿发生关系的,我们根本不能判。
所以中国的女孩儿活该被强奸!!!!
轻判理由二:被告自愿投案,有自首情节。
自首也算是法院的避风港,罪犯的护身符了。但是敖翔自首绝对不是自愿,根本就是被迫的。
"2011年11月21日,敖翔带着水果刀、眼罩、自制面罩、毛织手套等工具,进入学校女厕",
看看吧,水果刀,眼罩,面罩,手套!
还有疑问么?凶手这次作案根本是计划周详,预谋已久!连面罩和手套都准备好了,一开始就做好了犯案后逃跑,逍遥法外的准备!
而且准备地如此齐全,很难相信前几次类似案件和他无关!
这样的一个人,真的能让人相信他是自愿投案的??!!
敖翔是逃到广州后,发现被警方通缉,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才选择投案的!!
第三:凶手的律师说,没有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请求法院轻判
也就是说,法律的意义不是为了保障人民安全,惩罚凶犯。
而是为了不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了和谐!!!
只要和谐,无论你犯下了什么罪过,都可以原谅,都可以轻判!
你强奸了,杀人了,逃跑了,怎么样呢?只要没人知道,你就没造成任何社会影响,社会一片和谐,我们就可以轻判。公义算什么,法律算什么,人性算什么,死者亲人的眼泪,和死者本人的生命又算什么?和谐才是最重要的!!!
说实在的,如果你大声宣布:“我TMD收钱了,所以我就要轻判”我都能够接受。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手握权柄不是为了为人民服务的。合情合理!
原文地址
http://dzh.mop.com/whbm/20120527/0/7Sg3SOI29bde10F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