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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范规程标准如何分类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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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范规程标准如何分类分级
答:按照国家标准化法的规定,我国规范标准按等级分为国标、行标、地标、企标。
按属性分为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但应当注意:对于推荐性标准,如果决定采用,写入双方合同,这时该推荐性标准就对签约双方具有了强制性,必须共同遵守。推荐性标准的这种“强制性”是根据合同法产生的,并符合国际惯例。
相互之间的关系:下一级标准必须遵守上一级标准,只能在上一级标准允许围范内作出规定。下级标准的规定不得宽于上级标准,但可严于上级标准。假如:国家标准规定某分项工程检验批一般项目的允许偏差不得大于5mm,地方或企业标准可以要求不得大于4mm、3mm或更小,但不得放宽为“可以大于6mm”。标准这一特点,与行政法规不同。


IP属地:广东1楼2012-05-31 20:55回复
    强制性条文有何重大意义
    一、强制性条文是建立新的建设工程管理制度的重大举措
    二、强制性条文是工程建设技术管理体制的重大突破
    三、强制性条文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技术准则


    IP属地:广东2楼2012-05-31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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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靠低价 赚钱靠所赔
      这样的投标中标承揽工程现象,极为普遍,但极不可取,它会把项目工程大参与者引入一个怪圈,形成恶性循环!
      “中标靠低价”比如像对于分期建设的项目,先以低价获得首期项目,而后赢得机会创造第二期工程中的竞争优势,并在以后的实施中赚得利润;还有某些施工企业其投标的目的不在于从当前的工程上获利,而是着眼于长远的发展。如为了开辟市场、掌握某种有发展前途的工程施工技术等,有些施工企业为了进入市场,在投标报价中,简直可以说是“零报价”;再有有些施工单位在一定的时期内,没有在建的工程,如果再不得标,就难以维护生存。没有办法呀,于是在报价中可能低价竞标,花一点管理费用,以维持公司的日常运转,渡过暂时的难关后,再图发展。
      “赚钱靠索赔”实际上运用起来风险较大,业主有合同约定,像一些管理体系很健全、实力较强的业主单位,有强大的各类专业人员队伍,有专业的工程咨询公司,索赔起来很困难呀。
      想通过索赔赚回,一旦业主不予理睬,最终还是吃亏,也许是吃大亏。所以不赞成靠索赔来获取利润,不要“偷鸡不成蚀把米”呀!
      


      IP属地:广东3楼2012-05-31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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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作弊用么?


        IP属地:江苏4楼2012-05-31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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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卷怎么能算是作弊呢?


          IP属地:广东9楼2012-06-01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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