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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高招】小说文章掺水十六法 (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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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2-07-26 23:19回复
    古人为文,浅词练字极费工夫,有为一字拜师者,有为一字捻断一茎须者,若干大家,都具惜墨如金的美誉。但如今写稿,按字计酬,惜墨的结果就是「无」金,韩柳欧苏若生在当代,不改行非得饿肚皮不可。
    时人写稿,看透了这点,既然煮字疗饥,总得多煮一点;文章掺水,竟然变成一门学问了。个人煮字多年,向来以多产文明,对于文章掺水之法,不敢说穷其奥妙,至少略有些心得。按理说,这是吃饭的秘方,不可轻易示人,若全被别人学去,我的饭碗岂不砸了?不过,近年阅读了不少当代的作品,觉得江山代有才人出,新人掺水胜老人,以下所举,皆为掺水新法,个人那一套,已不敢望其项背矣。
    第一法,曰「拉油条法」。
    内容就是那么一点,长短粗细全靠手上功夫,客人说∶长一点。好!就长一点!顺手一拉就行。短篇改成长篇,不难,多开两次舞会,多吃几餐饭,不怕篇幅拉不长。
    第二法,曰「搓麻花法」。
    先写一个忽冷忽热的女人,再加上一个死皮赖脸的男人,让他们爱了又恨,恨了又爱,爱中加恨,恨中加爱,纠缠不清,搓搓拧拧,数十万字,必可一气呵成,迅速交卷。
    第三法,曰「抓泥鳅法」。
    泥鳅是又粘又滑的,抓到手又溜掉;把当走的人写的三番五次走不掉,当来的人三番五次来不了,当活的人三番五次要寻死,当死的人又三番五次死没成,滑了又抓,抓了又滑,情节继热闹,故事又曲折,高潮迭起,扣人心弦,还怕不财源滚滚?


    2楼2012-07-26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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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法,曰「脱裤子放屁法」。
      这个俗语,人人都懂,不必解释,但用在文章上,实有拖拉之妙用,兹举一例以证之∶
      电话铃响,曼莉抓起听筒。
      「我是志节,我找曼莉。」
      「我就是,你在那儿打电话?」
      「我在基地外面。」
      「什么基地?」
      「训练基地。」
      「喔,你入伍啦?怎不告诉我一声?」
      「这不是告诉你了吗?」
      「哈,你真的作了阿兵哥拉?」
      「是啊。」
      这样的对话如果写的兴起,每天写五十张稿纸都不成问题。
      第八法,曰「演群戏法」。
      当文章写到单调枯涩之时,随便找几个人头进来,你一言我一语,人多嘴杂,不怕没话讲,而且写对话有分行之便,岂非一举两得?据说当年大仲马写连载稿,嫌报社给的稿费偏低,他就在长篇里加上两个经常碰面的人,一个是聋子,一个是哑巴。「啊啊……啊……」聋子老说∶「什么?什么?」哑巴费力的在说,聋子大声的问,后来报社负责人对大仲马建议,好不好以后把这两个不必要的人物取消掉?大仲马说∶「好啊,只要你调整稿费,我立即就把他们给散掉。」
      第九法,曰「泡蘑菇法」。
      吊住笔缓缓细细的写,即使极为通俗的经验场景,也拼命去宣染。海明威写了很多短篇,他处处避开通俗的经验场景,让读者保留更多想像权力,当掺水地方他不掺,无怪他的短篇都很短很短了。
      第十法,曰「加油添醋法」。
      不管情节如何,故事怎样,攫到机会就把动作和形容词猛朝上加。例如∶
      「好!」他说。〔原句〕
      「好!」他费力的摇摇头,无可奈何的叹了一口气说。
      「好!」他先耸耸肩,脸上浮现出苦笑的神情,接著嘘出一口气,摊开双手,摇了摇头,声音里充满无可奈何的味道∶「好就是了嘛。」——从原句的三个字,加到四十八个字,整整加了十六倍,这还是客气的。
      


      4楼2012-07-26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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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法,曰「意识乱流法」。
        不管合不合心理学,文章里多写几个多愁善感的青春男女,碰到芝麻想绿豆,碰到绿豆想芝麻,前想他八百年,后想他八百代,想入非非,魂飞天外都行;碰的巧,赢得「东方的乔埃斯」的美誉也说不定。
        第十二法,曰「蒸,炒,煮,炖法」。
        通常使用某种单纯得方式掺水,掺的太明显,极易为明眼人士识破,如果改用此法,那就骗的读者晕头转向了。先说蒸吧,既名曰蒸,当然要有水,如「原汁牛肉汤」,多有招来的诱惑;蒸完了,拼命拨锅铲,乒乒乓乓的炒上一记,有快速的节奏感,丰富的动作感,使读者几乎忘掉前面已经加水;紧跟著,在放水煮它一阵,最后来个紧煨慢炖,以四个不同的趣味,达到掺水于变化之中的目的。
        第十三法,曰「秃哥赶夜路法」。
        俗说∶秃哥赶夜路——借光。写这类文章,要摆出文艺道上老大的面孔,处处表示经验老到,一肚子典故,曾经相交遍天下,而且多是泰山北斗,写的方法是有人有我。
        比如∶「我友适之」,然后用适之「曾」说,适之「又」说,进可能写的天花乱坠,盖死无对证,可由你信笔纵横也。就算写到当代人物,别人还以为你重交情,存心捧他人场,利己而不损人,何乐不为?这类文写多了人抬人,水抬船,使你身价上涨;别人提起,至少会说你是某某大师的朋友也。
        


        5楼2012-07-26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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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法,曰「浓妆抹艳法」。
          尽量把单一的名词,加上众多形容词,形容词不够,再加上副词,还不够,再加上比喻,使字数越多越好。时下稿费,每字一元,如果遍地洒了一块钱,你捡钱还怕弯腰吗?再说,如今讲究化妆,尤其是夜晚,装要画的浓,「却嫌脂粉污颜色」的时代,早就过去了,你化妆再浓,没人说你是吊死鬼。
          古人写文章,当然也形容、也化妆,但那是古典式的,搽胭脂抹粉而已,添不出太多字数,远不如现代化妆,像汽车上漆一样,左一道,右一道,前后能花七八道手续。写掺水文章,写到这种程度,算是已臻化境矣!你问这类文章如何写法?真是问的好,我乐的举例,好趁机掺水也!比如说∶「眼」这是,单一名词。
          以种类言,可为老眼、小眼、大眼、圆眼、单眼、双眼、人眼、狗眼、猪眼、猫眼、阴阳眼、眯眯眼、龙眼、金鱼眼、杏眼、桃花眼、色眼、瞎了眼、斗鸡眼、风流眼、千里眼、翻白眼、轻眼、黑眼、烂红眼等等。
          这只是原始材料,还没经过化妆呢!
          假如先在情节上略有安排,使得大眼瞪小眼,狗眼看人,人眼看狗,桃花眼吊风流眼,青眼对上白眼;前台的戏已经开锣了,你这化妆师就有得忙了。
          古典式的化妆,浓不到哪里去,也不过是∶浓眉大眼、目光如炬、目光如电、眼如铜铃、眼波流转、目光短浅、老眼昏花、巧笑倩兮、黑白分明、秋波荡漾、杏眼圆睁、眉目含春、波光流转、目似朗星、双瞳剪水,这种以一博三式的形容,早已是掺水旧法,弃而不用久矣。
          古人固然很聪明,把眼睛看东西的神态之不同,分成很多名目,如观、察、视、见、瞟、督、顾、眺、审、瞩、睨、苗、浏、览、阅………这些创发性的用字,其实最不合掺水特性的。你想想,古人把人看东西的动作、心态、神态,全容纳再一个字里去表现,这样写法哪有稿费好拿?
          你看看现代人写眼吧∶
          「她那双深深黑黑的大眼,好像一口非常神秘的古井,有一种特殊的、磁性的魔力,在我深夜的梦里呈现著;我变成一个痴迷的孩童,伏在井口出神凝视著水面摇荡的云天,我自己的脸也出现在其中,自觉被她捕捉,被她囚禁了。她身遂的眸光笼罩著我,导我走进她生命的天地,去细心捡起她隐藏在眸光背后的、在战火中失落的青春,和许多深色的碎梦……」照这样写下去,可以没完没了也。
          第十五法,曰「开古董店法」。
          这类文章,专卖古货,手边放些古典类书,再加一部辞海,便可开张大吉。把传奇类的掌故改成白话,把平话类的掌故掺进一点文言,把相关的诗词凑凑拢,标个题目,加给句按语,仔细算算,括弧里的字数多〔抄来的〕,括弧外的字数少〔自写的〕,这边引引经,那边据据典,二五一凑,也有个万把字来,可换柴米油盐。写这类文章另一好处是没人告状,觉不会吃上违反著作权的官司,何况是拼盘似的抄法,能拼出花样,一样能领创意奖呢!
          


          6楼2012-07-26 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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