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一直以为,得到本不应得的钱要堕恶道,可是一句话把我问到了:如果只是帮人办事,之后别人拿几百块钱算是感谢,不要别人反倒多想,这算不算堕恶道的因,在学校帮没考上的学生入学,如果拒绝可能就让这个孩子失去上学的机会,而打通各路环节必须要钱,但如果收费低学校就会人满为患,所以自己的报酬也要计算在内,这种钱该不该收?作为交J,别人触犯交通规则,如果是急事,把他的车拖走就会误事,而且罚的钱注定是不义之财,因为最终都会进领导腰包,不知要做多少坏事,要不要拉私单放他一马。得到的钱在自己手上还能做好事。这三个问题末学回答不了,特来请教诸位同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