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金在中的故事。
这个故事的确冗长而且枯燥乏味,讲的是两个男人的恋爱三部曲。为什么只有恋爱和同居?这个是金在中的问题,因为他把分手的部分隐去了。
恋爱。
金在中谈过很多女朋友,可是仍然没有谈过恋爱。在这方面他有一套自己的哲学,就是来者不拒。通常追得越凶狠,表现得越痴情的,他谈得越久。那个时候,他们俩人都是不折不扣的“直男”。直男的意思用郑允浩的说法就是,在中啊,你勾引我的时候,我下面就可以立刻竖起来。
相识的地点是金在中乡下老家的池塘边上,金家老小穿着大红袄子上树掏鸟蛋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下来,砸在了树下钓鱼顺便做作业的郑家老大的身上。金在中揉了揉摔疼的屁股蛋子,看着摔碎的蛋清蛋黄糊了郑允浩一整页作业本,心疼得要死要活。
被砸晕的人肉垫子还在金在中脚下踩着。
“唉,让让。你踩着我了。”
金在中往后退了几步,站在旁边趾高气昂地看着他,心里虚得要死。可小金就是这样不讲理的人,心里越怕,面子上绷得越足。
“你……你赔我鸟蛋。”
肉垫子默默从地上爬起来,足足比小金高了一个头。他拎着自己面目全非的作业本,冷冷地说:“找死啊。”
十里八乡远近闻名的混世魔王小金自认活到这把年纪(十一岁)还没有怕过谁,就被这样一句不添加任何感情的色彩的话给镇住了。
肉垫子脸上写着“我才是老大,不服打过。”的一行大字,成为了这段孽缘的开端。为了补偿郑允浩被鸟蛋糊得乱七八糟的寒假作业,金在中答应给他烤十斤地瓜。闻言郑允浩立刻开心地笑了,露出两颗小虎之后的脸迅速失去了之前的杀伤力,一股憨傻气质浑然天成,小金在心里直呼上当。
互通姓名年纪之后就算是认识了。在中一手拿着火钳(就是夹蜂窝煤用的火筷子,杀人越货神器。没见过的妹子可以百度。)恨恨地瞪着比自己还要小十天的“大哥”,火苗在炉子里燃着,印的在中的脸红彤彤一片。绕着锅在炉子上摆着一圈橘子皮。他们约定好,郑允浩在外是大哥,回来就得给他当小弟。
一直到之后的很多年,金在中住在钢筋水泥的公寓楼里,在梦里或是幻想中闻到一股干燥的烤橘子皮的味道,浮躁的心就突然踏实了下来。
六年前的他们已经做了快十年的兄弟。当在中带着一身酒气回到合租的房子里立马被郑允浩推进了浴室。
“别推我,你听我说。”
“你什么也别说,一身酒气,先洗澡。”
“不,一定要听我说。我跟甄妮分手了。”他靠着浴室的墙壁打了个酒嗝,想着大不了自己这张老脸不要了,反正今天这人一定要是他的。“你有女朋友吗。”
“我有没有女朋友你不是最清楚吗。”
“你去跟她分了。”金在中从裤兜里掏出手机,一句话说得平铺直叙,就像在说“帮我递本书”。
借酒装疯他最会了。但是他第一次学着去倒贴别人,而且还是男人,难免有些力不从心。一想起这个人是郑允浩,他的心脏又硬了几分。
“凭什么。”
“你,你跟她分了。”喝醉的人有点大舌头,“我给你上。”
郑允浩二话不说开始撕他的衣服,把他摁在浴室光洁的瓷砖上,他们像野兽一样接吻,啃咬,撕扯。毫无技巧,只为宣泄。允浩牵着在中的手按在自己的下身时,他摸到一个火热的硬块,酒醒了一半,然后开始心虚。
郑允浩摁下他开始挣扎的身体,嘴角绷得紧紧的,就用一双亮晶晶的眼睛看着他,直看到他灵魂深处去。直到他认命地闭上眼睛,郑允浩挤出一点沐浴乳,放在掌心捂热了,草草做了扩张,然后扶住他的腰,一寸一寸地挺了进去。
“疼吗。”
“你……轻点。操。”
“在中哥……”
还略微有些挣扎的身子突然就软了下来,他把手偷偷放到他们身体相连的地方,感受着他传递过来的温度,有咸涩的液体划过鼻梁,被舌尖尝了出来。
暗夜里的爱情像地底的泉水汩汩涌动,带着满室馥郁。
去年喝多了从二楼台阶上摔下来,是金在中不准任何人提的人生污点,他实在没办法跟人解释这个sha|逼是自己。还在国外出差的郑允浩搭了午夜航班回国,冲进病房给了他一个耳光。阵势大,痛倒是不痛。
刚想说点什么,就被上一秒还怒气冲天的男人拖进怀里死死搂住了。他刚想说别搞这么大动静,我真的没事儿。就听见郑允浩的声音在喉头滚过几圈,颤抖着出来。
“妈的,疼死我了。”
在接骨时也没吭过声的金在中反手扣住郑允浩,一边轻轻抚摸着他未来得及换下的西装上的褶皱,一边偷偷地掉泪了,他想,摊上这么个人我这辈子真是值了。
今年一月份生日的时候金在中许了两个愿望:一个是以后每个冬日的早晨不用穿衣服,就有人把早点送到金爷床上。另一个是这人要是郑允浩。生日当天还没过完,他就摒不住把生日愿望告诉了他,问他有什么感想。郑允浩说随便。两个字立刻把他的小心脏伤了个结结实实。但这个男人也会在晚上抱着他的时候,凑近他耳边轻轻呢喃。
傻瓜,生日愿望讲出来就不灵了。
他翻过身抱着郑允浩开心地在床上滚来滚去,轻轻地在他唇角啄吻着,用自己的脸颊去贴他的脸颊,嗅他身上的味道。直到这一刻他才领略汉字的精妙,耳鬓厮磨这四个字,造得真是好。
镜子里的金在中痴痴地笑着说他是世界上最心疼我的人了。好像魂魄已经不在这里。而是飞到郑允浩的那头。
直到瓦蓝色烟灰缸里的烟蒂越积越多,郑允浩突然回过神来,看了看手表已是凌点三刻。半阖着眼环顾了四周,实在没办法在这媲美火宅现场的房间里继续待下去,这才极不情愿地开窗通风。想到自己年近而立仍孤身一人,而这两个男人,即使死,也要无休止地纠缠。就不禁有几分羡慕他们。可他似乎又是恨着金在中。那恨意是微小的,甚至无法察觉的。像雨后泥土里的蚯蚓一般钻来钻去,拱得心脏有些酥麻。
他想这大概是妒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