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袍雏形。
旗袍,意指「旗人之袍」。旗人即是满人。
在清王朝建立之前,满人的服饰统称为满服,满人服饰在当时受周边民族影响颇大。特别是效仿了金、辽、蒙等马上民族之衣装习俗。而满人为适应游牧狩猎生活,在而后的女真服饰基础上,借鉴了蒙族袍装的瘦长,袖口狭小等特征。
旗袍在满语称为「衣介」,分单、夹、皮、棉四种。传统满族长袍的特点是圆领、右大襟、用纽扣而不是衣带,窄袖、袖子末端平时挽起,需要暖手和行礼掸下,称「马蹄袖」、男装系腰带、下面前后左右开叉以便于骑射。总的外形比汉族服紧窄。领口、前襟和袖口有时还镶花边。上身在长袍外穿有马褂。
满洲灭明建立清后,强迫汉人削发、改穿满洲服饰,违者常常被处死。因此满式服饰成为主流。旗袍由此成为中上层阶级男子的常装和平民阶级的礼服。另外式样也有所改变:开叉减少为左右两个甚至不开叉(称作「一裹圆」),不系腰带。非官服旗袍开始使用直袖而不是马蹄袖。棉旗袍外面一般罩单长衫。
直到民国初期,由于中西方文化发生碰撞,逐渐模糊了满汉之间的民族界限。旗袍被汉人作为自己的服饰继续沿用,民国一十八年四月,国民政府正式将旗袍作为「国服」。之所以启用旗袍,而不是明朝以前服饰,还有一原因是因为旗袍当时属于各朝服饰中最简化,且拥有轻便、易用省工、省料等优点,且纽扣的形式也便于穿着。这些都是适合当时历史潮流的。然后,长袍改短袄流行,其用意是汉人将旗袍的狭长剪除,和剪去辫子同理。领型也出现了前高后低的元宝领。男式旗袍精简了繁琐的装点修饰,腰身宽松,袖口宽大,领前低后高,加宽下摆,提高开衩,最后发展成了长衫。女子长袍的边,多有捆边。清初时期的捆边清雅幼细,到清中叶后期,这些捆条愈来愈多,并且华丽宽阔,用来显示穿着者的身份和地位。到清末,袍上的捆条又变得窄细和简单了。其流行一直延续到20世纪30年代后期。然后,长袍作为日常服装的使用变得稀少。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中期,经民国各界人士的使用过程中的改良。女式旗袍袍身逐渐减短,腰身变窄,下摆收小,同时开衩变低,领型变矮。三十年代,学生运动的兴起,女性接受维新思想,开始上学,于是旗袍作为轻便制服出现。然后,旗袍不断被改良,加入了汉族服饰的元素。
最后,演变成今天旗袍上的窄捆条。时至今天,旗袍已成了交际场合和外交活动的礼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