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0月17日,我像平常一样到车库拿车,但是,我看到我的自行车倒在地上!原本想,这又是哪个粗心鬼碰倒了吧,谁知扶起车以后发现车推不了,在送到修车铺后才发现情况很严重。车铺老板告诉我,我这车修不好了,前后两个轮毂变形,变速器变形,后刹车变形,车龙头松动.... 根据以上情况,我相信这绝对不可能是车摔倒造成的!估计是用钝器或用脚踩造成的!平时被放放气也就算了,现在胆大包天了!! 我估计维修费用在400元以上。我的重点不在钱,重点是谁干的!我希望知道有关任何信息的同学可以直接告诉校领导,也希望那个砸我车的人自己站出来!我不希望一次恶作剧毁了你一生! 故意损害他人财物的,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民法》相关规定,故意损害他人财产的,应已还原原原样,强制赔偿,行为人造成受害人严重损失的,应以承担全部责任。财产涉及公共财的,造成恶劣后果的,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给你最后一次警告,在10月27号之前去党支部书记或政教处自首!不然,我会采取行动!让警方介入调查!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