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钱江晚报》报道了这样的一则新闻,37岁的抢匪张某从7月中旬开始,在杭州闹市频频出手,他不停变换头盔,还穿两件上衣,得手之后就马上脱去一件,妄图混淆受害者和**的视线。8月29日凌晨,武林***的监控探头发现了可疑目标,埋伏的巡逻队员终于将张某抓获。警方随后在他的住处找到了5个不一样的头盔。
张某有点小聪明,头盔、外套不少,他有一堆“马甲”。不过他忘了,“马甲”可以换,而他自己的身体不能换,再多的“马甲”也无法改变自己的体貌特征,最终难逃法网。而一样产品,如果也换个“马甲”,只是贴上一个洋商标,就改成“进口货”,来骗取消费者的认可,还卖一个高价。消费者会认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