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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陈越:青莲县仓颉路违规建楼 城建执法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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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陈越:青莲县仓颉路违规建楼 城建执法不作为
农村集体土地本来是全村村民们的共同财产,有些村干部却强行将其据为己有,把集体土地变成自己的牟利工具。 近日,白水陈越:青莲县仓颉路违规建楼 城建执法不作为村民李先生向记者反映:该县街道党支部书记张某利用手中职权吞并集体土地,联合私人包工队建起一栋住宅楼、三栋公寓楼。为了售楼的合法化,张某又以本村委会公章代码私刻公章,直接牟利数千万元。 据李先生介绍,2009年张某任青莲县仓颉路党支部书记时,强占集体用地,伙同本村小包工头郭怀柱(小名桂圆,)违规建设四栋楼。据相关知情村民刘先生介绍:“郭怀柱的施工队无规划、无资质,在开工前,没有竞标招标,在施工中无监理部门和现场监管的情况下开工了。更为严重的是,这四栋违法建筑在挖地基的时候其深度是按二层挖的,无白灰混泥土碾压,所需的建筑材料检测报告单没有到质监部门备案,最后每栋楼都起到了五层形成了豆腐渣工程,危楼!售楼时,因把原开发商驱逐,在各个环节上无手续无工程备案,办理印件**机关不承认,最后以青莲县仓颉路村委会公章代码,刻了一枚简称“林州市聚鑫园售楼经销部”的印鉴。楼房造价每平米800元的成本,最后以每平米2800元出售,现已全部卖出。张某未交集体分文,也未向税务机关缴纳工程建筑税!” 9月17日下午,记者到青莲县国土局了解土地情况时,赵局长表示他并不知道此事。两天后,城区国土局工作人员打电话告诉记者,青莲县纪检委、检察院正在青莲县仓颉路办事处联合调查此事


1楼2012-12-23 12:06回复
    10楼2012-12-24 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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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译


      11楼2012-12-24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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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姿作缀罪踪锥


        IP属地:广东23楼2013-03-02 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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