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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给我讲讲治外法权具体怎么用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救命啊那玩意定义虽然清楚但是具体是怎么发挥作用的啊【抱头
有了治外法权都能干啥?
智商拙计跪求高人指点
PS:不求清末只求民国,最好北伐前后的例子…
新人小透明 求帖子不秒沉 明天再来看结果。


1楼2013-01-23 10:30回复
    诶 似乎比较常用的办法就是贪污以后拿绿卡 然后不怕**抓……


    2楼2013-01-23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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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 1896年,中国**的先行者孙中山因遭中国清政府通缉,被迫流亡英国伦敦。同年10月11日,孙中山进入大清帝国驻英国伦敦公使馆而遭拘禁,驻英公使拟将其作为囚犯偷送回中国。孙中山被拘禁于中国公使馆的消息迅速传开,为英国人民和英国政府所悉。迫于英国人民的压力,英国政府向中国驻英公使提出了抗议,并要求立即释放孙中山。中国驻英公使主张公使馆视同中国领土,享有治外法权,英国方面无权干涉。英国政府则坚持认为,中方滥用了外交特权,在公使馆内实施拘禁是违反国际法的。同年10月23日,清政府驻英国公使馆释放了孙中山。
      〖评析〗长期以来,在国际法学界有一种“治外法权说”。该学说以使馆及其人员处于接受国领土之外,即不是接受国的领土而是派遣国的“域外领土”,来说明外交特权与豁免的根据。这不符合于各国在外交特权与豁免方面的做法。同时,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使馆及其人员,要不要尊重接受国的属地优越权而不滥用外交特权与豁免?实践中的回答也是肯定的。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对此明确规定,外交特权与豁免的目的在于确保代表国家的使馆有效地执行职务,此即“代表性说”和“职务需要说”的反映。公约还规定,使馆在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同时还负有一定的义务,其中之一是,使馆不得充作与其职务不相符合的用途,例如不得在使馆内拘禁任何人,包括派遣国本国的侨民。


      IP属地:北京3楼2013-01-23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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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看看,这东西多重要啊,中国差点因此没了。。。。


        IP属地:北京4楼2013-01-23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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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的上海存在着“国中之国”的英法租界,享有治外法权,有自己的军队和**(巡捕)。许多进步人士就是利用其特殊地位,在租界从事**活动,以躲避国民党特务的秘密逮捕,万一被捕,也有一个回旋余地,可以在租界的法庭上进行斗争。


          IP属地:北京5楼2013-01-23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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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思就是说,在英法租界,这里的人受到外国法律保护。无论是外国人还是中国人,在这里都享有租界政府的保护,你杀了人也是外国法庭审理。其实对外国人有利。为什么一出事就躲进大使馆,就是这个道理。(个人猜的)


            IP属地:北京6楼2013-01-23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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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楼2013-01-23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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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你竟然回来了!!


                8楼2013-01-23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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