巽芳吧 关注:1,236贴子:13,759
  • 29回复贴,共1

【生气】在某古剑群里,听扮少恭的人说巽芳是长琴的妻子……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虽说长琴跟少恭没多大区别……但,巽芳怎么可能是长琴的妻子……而不是少恭了……这,也太,太,太……扯了


来自手机贴吧1楼2013-04-06 13:29回复
    。。表示没看懂


    IP属地:山东2楼2013-04-06 13:40
    收起回复
      次奥,是不是人物关系妹理清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3-04-07 01:01
      收起回复
        从来都不认为长琴=少恭的飘过~~


        IP属地:辽宁5楼2013-06-02 15:48
        收起回复
          长琴是长琴,少恭只是少恭...


          6楼2013-07-15 13:08
          回复
            其实巽芳是白衣驸马的妻子啊


            7楼2013-08-01 00:44
            收起回复
              都是Boss演的


              8楼2013-08-24 15:21
              回复
                巽芳其实也不是少恭的妻子啊,巽芳是白衣青年的妻子……


                IP属地:江苏9楼2013-08-24 15:59
                收起回复
                  少恭是长琴的半魂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3-08-26 11:02
                  收起回复
                    这要看怎么想了,巽芳其实也不是真正的欧阳少恭的妻子,我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他,应该就是长琴半魂吧,说实话他换过很多肉体,都以肉体主人的名字为暂用名,但又不是本人,所以巽芳的丈夫,其实就是长琴那半缕魂魄,因为少恭一直认为他自己是长琴,所以不是太严格来说,说是巽芳的丈夫是太子长琴,那也没大错。


                    IP属地:浙江11楼2013-09-22 18:10
                    收起回复
                      少恭说过,你若是唤我太子长琴,也无妨,少恭就是长琴记忆和情感渡魂的人,而巽芳是长琴无数次痛
                      苦渡魂中遇到的爱人,唯一认定的妻子,以为她死后之后终生不娶,因为长琴没有经过洗魂,记忆是延
                      续的,少恭只是这一世长琴渡魂之人的名字罢了,而巽芳嫁的是长琴渡魂之人,她认得是长琴的渡魂,
                      所以其实巽芳的丈夫是长琴半魂比单纯说少恭更准确


                      IP属地:江苏12楼2013-09-24 15:26
                      回复
                        少恭只是长琴半魂的一世渡魂的名字,而和公主相爱的不仅仅是这一世,而是承载了所有记忆的长琴半魂,本来就是长琴半魂的妻子,比少恭的妻子更准确啊,只不过少恭给人们的记忆太深刻了,大家都不愿意想到这一点,人们都觉得长琴的另一半是悭庾吧,其实对长琴半魂来说,悭庾是太古时代的好基友,巽芳是眼前的爱人,这两者并不矛盾,至于另一半魂魄,其实除了不能轮回,实在对太子长琴的记忆和不幸命运没什么影响,少恭并没有因为失去了一半的魂魄而被减少了天罚的程度,想法更甚,一个个都说少恭不是长琴,那么为么上天责罚长琴的刑罚全都一个不拉的应验在少恭身上,苏苏虽然命苦,但是身边有师尊红玉苏苏,一帮好基友,说到底主要是少恭想给他造一个和自己一样不幸的命运吗,但是由于苏苏没有天罚,他不缺朋友爱人,最后这些人也不会被他克死或者背叛他,所以他才能克制那些怨恨而没有走上少恭的老路。他除了成为太子长琴半魂的载体之外,情感记忆依托的都是韩云溪,即使有部分长琴的记忆,也像个旁观者死的,正如他对少恭说的“太子长琴,不是我,是你”


                        IP属地:江苏13楼2013-09-24 15:35
                        回复
                          …………我在某个古剑奇谭中也扮巽芳……但是别人都说和太子长琴是一对-_-||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6-07-13 18:3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