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和你爱人十年以来只限于摸个头拉个手,还以姓称呼……。而且羽喜欢的不是41吗,100也很淡定的接受了这个事实?作者的描述是很刻意的,如果要把他们之间写成爱情,一定会有铺垫的,不觉得这婚姻很突然?应该是互相理解吧,理解他们爱的都是41。
至于41,为不领情,对你只有敌意的人毫不犹疑的牺牲眼睛,血液。不在乎他会不会恨你,还是因为想不失去他而救了他的命。这就是单方面,不求回报的付出。
再说知道无论自己如何挽留,对方还是选择永生守在店里时,和一个完全不熟,还以姓名称呼的人结婚。然后在婚礼前试图忘记和41在一起的点点滴滴?而且因为这些记忆而感到痛苦?这就是爱了。
所以100始终是爱41写的很明显很明显。特别是徒梦。我都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争议。所以亲不要纠结了!!!相信百四(至少100是爱41的)这个真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