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石教基〔2013〕11号
市区各中学:
根据石教发〔2013〕31号文件要求,市区学校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于5月13日—14日在十中田径场进行,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顺序:
时间
5月13日 上午9∶00—13∶30
1.十中 2.三中
3.二十二中 4.社会
下午3∶30—8∶00
1.八中 2.十九中
3、二十一中 4、九中
5月 14日 午9∶00—13∶30
1.二十八中 2.十七中
3.十六中 4.二十中
5.五中
下午3∶30—8∶00
1.十八中 2.七中
3.四中 4.师范学校
5.六中 6. 二十六中
7、二十五中
二、注意事项:
1.各学校在体育考试前按教育局中招办要求对考生的身体状况进行逐一调查并由家长签署意见,凡有疾病者一律不得参加体育考试,以免意外事故发生;
2.各学校必须认真对考生进行考前安全教育,并由学校领导和班主任带队,从十中西门进入兰球场检录,确保考生在体育考试时间内的安全;
3.考生在测试过程中,如对裁判判定成绩有异议,必须在该项目结束后立即提出,报检查组裁定。如果在所有项目结束后,再提出疑问一律不予受理,维持原判。
4、各学校必须按上述安排顺序于考前40分钟将考生带到十中集合,学校按组别分男女做好检录工作;
5.学校领队要在每单元结束,确认本校学生成绩无误、经考务长同意后方可离开考点;
6、临时申请缓考学生必须说明缓考原因,经中招办同意后方可缓考,并报检录处备案;
7、缓考定于5月18日上午10时在十中田径场进行,过期不再组织补考;
8.选择1分钟跳绳项目的学生自备跳绳。
石河子教育局基教科
二○一三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