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阳历史沿革
汉设观阳县,明置大嵩卫。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置海阳县,因地处黄海之北而得名。据《登州府志》:“以其地在海之阳,故名。”
民国三年(1914年)废府设道,属胶东道。民国十四年(1925年)属东海道。民国十七年(1928年)道废,直属山东省政府。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前后,属山东省第七督察专员公署和鲁东行署。
1941年4月9日,海阳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属山东省胶东区东海专署。1945年5月属中海专署。同年9月裁中海专署,复属东海专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5月属文登专署,1956年属莱阳专署。1958年10月属烟台专署(后改称烟台地区行政公署)。1983年改属烟台市。
1996年4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民行批[1996]27号文批复,撤销海阳县,设立海阳市(县级),仍属烟台市。
1994年4月22日,撤销海阳县留格庄乡、大阎家乡,设立留格庄镇、大阎家镇。1994年9月29日,撤销海阳县二十里店乡、辛安乡,设立二十里店镇、辛安镇。
1995年9月27日,撤销海阳县南城阳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东村镇。撤销海阳县战场泊乡,将原战场泊乡的战场泊、李家岭、西楼子、东楼子、林山、璋夼、台城、东庄、择善、山角、三宝沙、油房沟、下十字夼、上十字夼等14个自然村划归郭城镇。将原战场泊乡的北姜格庄、周家沟、现子口、倪格庄、湖西等5个自然村划归发城镇。将原战场泊乡的庙后、宅家夼、当道、程家庄等4个自然村划归高家乡。撤销海阳县黄崖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泉水头乡。将泉水头乡的梁家庄、榆山夼、西土堆头等3个自然村划归北埠后乡,将泉水头乡的陶家沟、西拴马岛、上涝泊、东拴马岛、西乐畎、刘家疃、东刘家疃、锁子前、清泉夼、下涝泊等10个自然村划归朱保乡,将泉水头乡的李家疃、落叶山后、下虎龙头、苗家沟、上虎龙头、中虎龙头、西金 、大金 等8个自然村划归小纪镇。
1997年1月29日,将海阳市小纪镇的荷叶山后、李家疃、下虎龙头、上虎龙头、中虎龙头、西金、苗家沟、大金8个自然村划归泉水头乡;将高家乡的庙后、当道、程家庄、宅家夼4个自然村划归郭城镇(鲁政函民字[1997]6号)。
2000年12月19日,撤销山西头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徐家店镇;撤销北埠后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发城镇;撤销泉水头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小纪镇;撤销赵疃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行村镇;撤销大辛家镇,将其行政区域并入留格庄镇;撤销大山所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辛安镇;撤销高家乡、朱吴乡,以原高家乡、朱吴乡行政区域设立朱吴镇,镇人民政府驻原朱吴乡人民政府驻地。撤销东村镇,分别设立方圆街道办事处和东村街道办事处,将原东村镇的里口等40个村划归方圆街道办事处管辖,办事处机关驻海阳路145号;将原东村镇的闫家庄等37个村划归东村街道办事处管辖,办事处机关驻海阳路31号(鲁政函民字[2000]85号)。
2001年,全市总面积1886.84平方千米。辖12个镇、2个办事处、1个外向型工业加工区和1个旅游度假区,732个行政村。年底全市总人口68.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8.05万人。
2002年,全市总面积1886.84平方千米。辖12个镇、2个办事处、1个外向型工业加工区和1个旅游度假区,732个行政村。年底全市总人口67.97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8.17万人。
2003年,撤销凤城镇,以原凤城镇行政区域设立凤城街道办事处,办事处机关驻原凤城镇人民政府驻地(鲁政函民字[2003]9号)(海阳市人民政府2003年5月8日 海政发[2003]34号)。2003年,全市总面积1886.84平方千米。辖东村、方圆、凤城3个街道办事处及徐家店、发城、小纪、行村、留格、辛安、朱吴、郭城、二十里店、大闫家、盘石店11个镇,3个区。共有732个行政村。年底全市总人口67.4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8.34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