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毕业那天北京的天黑得一塌糊涂。北风在楼房与楼房的空隙间呼呼作响。像是野兽的喘息,又像是爱人的低语。这样的声音每到北京的深秋就会如约地出现,如同一次多年的邂逅,他告诉我,这里是北京。这里就是北京。它就像是一个小小的标志。藏在我的心中。让我明白这里没有海潮。这里没有海洋。这里不是那个南国的小岛。
拍毕业照的时候我没有去。我坐在人大附近那个僻静的忧郁的咖啡厅里静静地喝咖啡。手机上显示着四个未接来电。我没有看,但我知道那都是卢雨薇打来的。那么多年狐朋狗友关系的维持让我和她有一种微妙的默契。她就像已经成为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她知道我每个月的经期是哪几天,就像我现在不用看都知道那是她打来的电话。甚至我能准确地掐中每个电话打来的时间。这就是我和她之间那种默契。虽然有的时候这种默契来得不讨喜。
铃铛响成一片,咖啡厅的门被打开了。
从我这个位置,可以清晰看到方牧云进来以后张望的动作。于是我见证了他难得的失态。他在看到我以后,眼神倏地一亮,像是有什么从瞳孔中央被点燃了。有种令人感到炫目的美感。像是一种从内心深处迸发出的,让人来得愉悦的情绪。这曾经令我深深沉醉其中。于是我妥协了。我原谅他的失态。我朝他招招手,然后他径直走到我对面,坐下。
“陈安。”他喊我,“你没去拍毕业照吧。”
“嗯。”我点点头,拿起那杯放凉了的咖啡呷了一口,“怎么,简历投了没?”
“投了。”他拿起放在桌面上的酒牌,细细看了起来,一边看一边问,“你怎么知道?孙健告诉你的吧?这家伙。”
一片沉默。门边的铃铛细碎地响着些声音,凌乱无章,在耳边摔得粉身碎骨。还有咖啡厅外隐隐约约的风声。呼呼作响,呼呼作响。我听不真切,于是那些风声就像是隔了千山万水遥遥地递了过来。如同一首隐秘的乐章。
“回家。”方牧云突然说。
我知道他说的家是哪里。是北四环的一间四十平方的出租房。
我和方牧云是从大二开始在一起的。就像所有俗套的大学的情侣。因为同样在工商管理学院。加上同班。于是联谊啊社团啊作业啊什么的一来二去就好上了。或者用卢雨薇的说法就是“勾搭上了”。
事实上,我并不否认我和他之间可能并不存在所谓的那爱情。我相信他也是这样想的。只是我们都需要一段不大不小的恋爱,一个不好不坏的人,来消遣一下那些糜烂得让人破口大骂的光阴。就像是高三那些奋不顾身去谈恋爱的小情侣。我有时候觉得我们其实跟他们是一样的。都需要一段能够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恋爱,去打发那些深深埋藏在你心底的,能够让你歇斯底里的情绪。那种情绪,如果对高三的小男生小女生们来说,是一种周期性发作的青春期的暴躁,那么我想我不知道我想要去打发的是我的什么情绪。是压力。是无聊。或者是一些别的什么东西。我没那么文青能去解释,也懒得那么文青去解释。但我知道方牧云想的跟我是一样的。所以我们在一起了。
实际上这是一段本应该无疾而终的爱情。在我的印象中,是应该能够挥一挥手说“再见”然后各奔东西,十多年后还能互相拿来取笑对方的谈资。而在现实中确实也是这样。我们虽然同居了但是我从来不干涉他的短信和邮箱。我们虽然周末跑去看电影喝咖啡但我和他从来不会在大庭广众下深情接吻。我们虽然也有手机但我们从来不会在同一间屋里给彼此发短信。更何况是那样逼仄而简陋的租房。
所以,无论如何,这确实是一段应该无疾而终的爱情。但是。
我说的是但是。所有的故事到这里都会有一个转折。只不过我们的转折可能比较令人乏味。我想起那天是大三的冬至,我和他去一间很偏僻的涮肉店吃涮羊肉。席间他突然问我:
“你实习去哪儿知道吗?”我说知道。然后他又问“是在北京 的吗”,我点点头。他呆了一呆,最后问:“那你毕业后留在北京吗?”我说:“会啊。”他“哦”的一声,然后说:“那我们一直在一起吧。”他说这话的时候眼里闪烁着一种很奇妙的光芒。我想就是那种光芒让我一下子沦陷进去了。于是我说:“好。”像所有烂俗的爱情剧一样。不过来得更加直白,没那么多花花绿绿的桥段对白。我心里面暗暗庆幸。
毕业那天北京的天黑得一塌糊涂。北风在楼房与楼房的空隙间呼呼作响。像是野兽的喘息,又像是爱人的低语。这样的声音每到北京的深秋就会如约地出现,如同一次多年的邂逅,他告诉我,这里是北京。这里就是北京。它就像是一个小小的标志。藏在我的心中。让我明白这里没有海潮。这里没有海洋。这里不是那个南国的小岛。
拍毕业照的时候我没有去。我坐在人大附近那个僻静的忧郁的咖啡厅里静静地喝咖啡。手机上显示着四个未接来电。我没有看,但我知道那都是卢雨薇打来的。那么多年狐朋狗友关系的维持让我和她有一种微妙的默契。她就像已经成为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她知道我每个月的经期是哪几天,就像我现在不用看都知道那是她打来的电话。甚至我能准确地掐中每个电话打来的时间。这就是我和她之间那种默契。虽然有的时候这种默契来得不讨喜。
铃铛响成一片,咖啡厅的门被打开了。
从我这个位置,可以清晰看到方牧云进来以后张望的动作。于是我见证了他难得的失态。他在看到我以后,眼神倏地一亮,像是有什么从瞳孔中央被点燃了。有种令人感到炫目的美感。像是一种从内心深处迸发出的,让人来得愉悦的情绪。这曾经令我深深沉醉其中。于是我妥协了。我原谅他的失态。我朝他招招手,然后他径直走到我对面,坐下。
“陈安。”他喊我,“你没去拍毕业照吧。”
“嗯。”我点点头,拿起那杯放凉了的咖啡呷了一口,“怎么,简历投了没?”
“投了。”他拿起放在桌面上的酒牌,细细看了起来,一边看一边问,“你怎么知道?孙健告诉你的吧?这家伙。”
一片沉默。门边的铃铛细碎地响着些声音,凌乱无章,在耳边摔得粉身碎骨。还有咖啡厅外隐隐约约的风声。呼呼作响,呼呼作响。我听不真切,于是那些风声就像是隔了千山万水遥遥地递了过来。如同一首隐秘的乐章。
“回家。”方牧云突然说。
我知道他说的家是哪里。是北四环的一间四十平方的出租房。
我和方牧云是从大二开始在一起的。就像所有俗套的大学的情侣。因为同样在工商管理学院。加上同班。于是联谊啊社团啊作业啊什么的一来二去就好上了。或者用卢雨薇的说法就是“勾搭上了”。
事实上,我并不否认我和他之间可能并不存在所谓的那爱情。我相信他也是这样想的。只是我们都需要一段不大不小的恋爱,一个不好不坏的人,来消遣一下那些糜烂得让人破口大骂的光阴。就像是高三那些奋不顾身去谈恋爱的小情侣。我有时候觉得我们其实跟他们是一样的。都需要一段能够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恋爱,去打发那些深深埋藏在你心底的,能够让你歇斯底里的情绪。那种情绪,如果对高三的小男生小女生们来说,是一种周期性发作的青春期的暴躁,那么我想我不知道我想要去打发的是我的什么情绪。是压力。是无聊。或者是一些别的什么东西。我没那么文青能去解释,也懒得那么文青去解释。但我知道方牧云想的跟我是一样的。所以我们在一起了。
实际上这是一段本应该无疾而终的爱情。在我的印象中,是应该能够挥一挥手说“再见”然后各奔东西,十多年后还能互相拿来取笑对方的谈资。而在现实中确实也是这样。我们虽然同居了但是我从来不干涉他的短信和邮箱。我们虽然周末跑去看电影喝咖啡但我和他从来不会在大庭广众下深情接吻。我们虽然也有手机但我们从来不会在同一间屋里给彼此发短信。更何况是那样逼仄而简陋的租房。
所以,无论如何,这确实是一段应该无疾而终的爱情。但是。
我说的是但是。所有的故事到这里都会有一个转折。只不过我们的转折可能比较令人乏味。我想起那天是大三的冬至,我和他去一间很偏僻的涮肉店吃涮羊肉。席间他突然问我:
“你实习去哪儿知道吗?”我说知道。然后他又问“是在北京 的吗”,我点点头。他呆了一呆,最后问:“那你毕业后留在北京吗?”我说:“会啊。”他“哦”的一声,然后说:“那我们一直在一起吧。”他说这话的时候眼里闪烁着一种很奇妙的光芒。我想就是那种光芒让我一下子沦陷进去了。于是我说:“好。”像所有烂俗的爱情剧一样。不过来得更加直白,没那么多花花绿绿的桥段对白。我心里面暗暗庆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