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不是拔高袭人、宝钗等,而是要把他们从地狱拯救出来,本文也不是贬低晴雯、黛玉,而是把他们从神的位置上拽下来,当然也包括曹雪芹,他也是个人,是个有血有肉的人,而不是神。评价曹雪芹不能脱离他所处的社会环境。要还原一个真正的袭人,必须批驳后四十回的倒行逆施。所以本文用了相当的篇幅探讨续书的缺点。续书绝非如沈治钧所说的是经典,更绝不是原著! 本文以驳为主,故很少涉及谈袭、钗的缺点,也少涉及谈晴、黛的大量优点。好在这方面的书籍不可胜数。同理,本文只涉及某些评论家对于袭人的评论。而这只占他们的鸿篇巨制中的九牛一毛,诸君千万不可以偏代全。要全面评价某位,应该了解他的全部作品。这就不是本文力所能及的了。本文只是对事不对人。
现行司法制度是无罪推理,非常正确。谁举报,谁举证。万不可带有色眼镜,先入为主,实行有罪推理。 觉得袭人不好,就网罗罪证,假的、臭的都要,甚至移花接木、断章取义、不惜歪曲原著乃至作伪证。本文前面举了不少例子。这不但是关乎文风、学风还关乎人品。这是最重要的。
白盾先生说得好:
“通过花袭人,我们将更认识《红楼梦》。
通过花袭人,我们将更认识艺术的本真。
通过花袭人,我们将更认识生活的丰美、人生的多样、深邃与芬芳,从而更加认识人、认识人性、认识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