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轻兵器,说到民国的轻兵器,首先就要看民国的兵器工业民国建立后,各地兵工厂多成为各派系军阀争权夺利的重要工具。例如四川机器局,随着把持川政的军阀之更替,厂务之主办者也随之变换,工厂设备、产品、职工、管理等均大受影响。该厂曾被敌对军阀焚毁,也曾变为驻军军营。广州局也有被敌对军阀焚烧的经历。在此期间,北洋军阀继续扩建或新建了一批军事工厂,如1915年建立的河南巩县兵工厂、湖南兵丁厂,1919年扩建的沈阳兵工厂等。这些兵工厂中发展突出者有:湖北枪炮厂发展为颇具实力的汉阳兵工厂,其生产的“汉阳造”步枪曾是当时中国陆军的著名步枪;阎锡山所控制的山西兵工厂自1920年扩建以后,发展很快;而奉系军阀首领张作霖控制下的沈阳兵工厂不断扩充,成为设备较全、规模不亚于汉阳的军工厂,但是它后来在九一八事变后陷入日军手中。北洋政府时期,兵器工业在机械工业中占有重要地位。据1913年统计,共有军工企业23个,分布于21个省,拥有工人28500人,资本1.28亿元(银元),分别占全国机械工业的60.7%和80.4%。国民党政府建都南京后,由于内战不已,军工投资更大了。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了中国东北领土,规模较大的沈阳兵工厂等被日本人侵占。国民党政府加强了关内军事工业方面的投资。30年代国民党政府所经营的军工企业分属多家政府部门管辖,其中主要有:兵工署系统的兵工厂10余家,军需署系统的被服、粮秣、炼钢、化工等企业l 6家,海军部系统的造船、飞机等企业和工程处10个单位;航空委员会所属的飞机修理厂3处。兵工厂中实力最强者有汉阳、巩县、济南、华阴、金陵、上海等六家,号称六大兵工厂。抗日战争爆发后,因战争形势所迫,后方兵器工业得到优先发展。这一时期后方兵器生产企业既有由战区内迁之兵工企业,如汉阳兵工厂、金陵兵工厂、巩县兵工厂、济南兵工厂等,亦有新建之兵工企业,如兵工署第二十六、第三十一、第五十一、第五十二工厂等。这些兵器工厂多由兵工署管辖,主要分布在川、滇、黔、湘战略腹地。为了应付战争需要,在后方钢铁、机械、化学等行业,特别是资源委员会所属企业的支持下,后方兵器工业生产规模与生产能力较战前有了大幅度提高。以步枪、重机枪为例,1945年时后方生产能力分别为1934年全国产量的3倍与10倍。《中华民国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