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基础扎实、知识面宽、综合素质高、富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掌握时尚类、舞台类、影视类人物化妆造型设计与制作的基础理论和较扎实的基本技能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学制学位:本专业学制四年。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化妆基础、发型基础、现代美容、数码影像、Photoshop掌握与运用、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人体写生、风景写生、服装表现技法、服装服饰设计;专业化妆、发型设计、历代发饰造型、平面设计、服装面料与裁剪、整体形象设计。 服务方向:学生毕业后能独立担任时尚类、舞台类、影视类的化妆造型,能在影视制作机构(电影、电视台、电视剧组)、化妆品公司、影楼、文艺团体、美容美发、文化传媒等单位担任化装造型师或助理等工作,学习成绩优秀者可考取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