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以自己的名义起誓,绝对不会成为卢修斯那样的父亲。现在,当看着儿子的眼睛时,我知道,我做到了。
我从来没有过童年,霍格沃茨的同学们知道,我的“敌人们”知道,伏地魔知道,每个人都知道。我的父亲把我教导成一名小食死徒,我憎恨麻瓜出身的巫师,讨厌布莱克家族……十一岁,第一次踏进魔法学校的我心里有满满的厌恶。
曾经,卢修斯让我受尽折磨,我也从来没有真正克服过这些苦难。慢慢地,我不再称呼他为“父亲”,而是直呼其名。卢修斯似乎没有把这放在心上,尽管他提到过我这么称呼他显得略有不尊,但是,我不在乎。
我拥有的亲人只有我的母亲——纳西莎。当卢修斯因为我没有如他所愿而打我的时候,是她来给我抚慰,确保一切安好。她照顾我,喂我吃饭,甚至在卢修斯下手太重的那几个夜晚帮我洗澡。虽然她怯与违背卢修斯,但是她的勇气可钦可佩。
或许这就是为什么在那样的境况下,我一直坚持“爱”的存在,哪怕它微乎其微。我的父亲给我灌输了错误的思想,使我在入学霍格沃茨时目空一切、妄自尊大,忽略了所有的可能,拒绝了友谊的邀请……对那些没有回报给我同等友谊的人,我的表现残酷而且很伤人,这其实也是我的沉沦。
直到六年级的时候,我才开始注意到这个与众不同的格兰芬多小女巫,她简直出乎我的预料。她对待朋友很忠诚,带点小强势,最重要的是她把身边的人都惦记在了心尖上。巫师界的战争,人心跃跃,山雨欲来,我们比其他人更加责无旁贷,因为我们是学校的尖子生,是这个时代最聪明的人。我受伤了,庞弗雷夫人无暇顾及我的时候是她——是赫敏·格兰杰一直在照顾我的伤。
就是那个时候开始我倾心了。喜欢她的喋喋不休,完美主义;喜欢她那透着一丝书呆子气的自然气质,喜欢她遇到难题时抽鼻子的样子……还有,心动于她理解概念后抬眸时那翘起的睫毛。我开始了解有关她的一切,开始和她礼貌对话(当然这样的突破是需要很长时间的),开始帮助她而不是拒之千里。
真见鬼,我甚至还记得第一次吻她的时候……
图书馆的禁区里。“……我就知道!”她说道,把书和笔记往旁边一推。学校有一个魔药项目的研究,而我们作为学校里最聪明的人自然被分到了一起。
“……它们可以让四肢和肌肉再生,包括心脏。”我越过桌子看着她跟她说。她抬起眼眸,抚了一下额头。
“我早应该想到的!”
“别对自己太苛刻了,格兰杰,”我的语气很坚定,“我们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