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由于江苏省连云港国税第二分局监管不力,导致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黄海机械)在2007、2008年度的纳税上动手脚,少缴企业所得税款832.70万元,少缴增值税182.12万元。作为监管的连云港国税部门非常大方,以该公司主动认错,未作出处罚,还出具了该
由于江苏省连云港国税第二分局监管不力,导致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黄海机械)在2007、2008年度的纳税上“动手脚”,少缴企业所得税款832.70万元,少缴增值税182.12万元。作为监管的连云港国税部门非常“大方”,以该公司“主动认错”,未作出处罚,还出具了该公司最近三年依法纳税的证明文件,令人质疑其中存有猫腻。
据悉,《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明确指出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面对2008年1月1日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黄海机械在2007年度、2008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时,没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却以弥补了黄海机械厂以前年度亏损,少缴税款479.93万元。但根据连云港国税第二分局的认定,该公司在2006年成立时属于新设公司,与黄海机械厂不存在延续关系,该公司在纳税申报时不得弥补黄海机械厂以前年度亏损,因此需补缴所得税479.93万元。让记者疑惑的是,上述税款直到2011年1月,该公司才补缴入库,没有收取滞纳金和罚款。
此外,黄海机械在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时“动手脚”,造成2008年少缴纳所得税352.77万元。该笔税款是在2010年补缴入库,同样没有收取滞纳金和罚款。
而在黄海机械招股书显示,该公司曾在2010年5月补缴一笔税款。原因是公司以前年度对固定资产抵扣进项税款政策执行有偏差等原因,导致少缴增值税182.12万元。
通过计算发现,黄海机械在2010年5月至2011年1月的八个月里,前后共补缴三笔税款,合计补缴金额达到惊人的1014.83万元。在黄海机械的“主动认错”下,主管税收征管机构出具了公司最近三年依法纳税的证明文件。
对于突击补税涉及的风险,黄海机械表示,公司实际控制人作出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承诺:“如公司因上述事项而在将来被主管税务部门处罚或遭受其他任何损失,均由本人承担。”
不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位资深保荐人却告诉记者:“虽然持有税务部门的证明,对上市已经没有实质性障碍,但是对拟上市公司而言,还存在被追讨税收滞纳金及承担偷税漏税处罚等风险。”而连云港苍梧律师事务所一位律师则认为,连云港市国税部门没有很好地执行《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存在监管不力,导致黄海机械两年里能够漏税千万元,查出后却不处罚,实在让人生疑。而一位曾在国税部门工作的张先生则告诉记者,“二税局”应该早就知道黄海机械公司漏税一事,不去查处,甚至查而不罚,估计有人得到好处了。他建议纪检部门介入,严查国税里的腐败分子。而一位资深证券界人士认为,如果国税部门对黄海机械漏税处罚,会影响黄海机械的过会。能够开出依法纳税的证明,估计是花了不少资金。
据了解,黄海机械2009 年12 月22日被认定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黄海机械招股书显示,截至目前,公司共取得18项自有专利技术,其中实用新型17项,专利1项。据了解,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技术含量并不高,取得较为容易,同质化和可模仿性较强,对于同类公司来说有一定的比较优势,但并不明显。作为2006年成立的科技型企业,黄海机械至今只有一项发明专利,这让其高新技术资质有名无实,却可享受减征有关税款之待遇。
4月12日,记者在连云港国税第二分局办公室,见到了该办公室的刘主任,他说不知道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纳税情况,但现在企业纳税公开透明化,税务部门监管应该是很到位的,具体情况待了解后告知。而连云港国税局办公室一位王姓男子称要调查后再联系。让人不解的是,截至到5月5日,记者发稿时,也未收到他俩的答复。记者试图联系连云港国税局局长周玉海,但未果。
关于连云港国税第二分局对黄海机械漏税千万元不处罚一事,记者将予以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