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8日上午9点40分,在辽宁省丹东市财政局一楼会议室,召开全局大会,市委组织部考核组推荐两名副局长,当日下午已经在财政局公示,其中一人是教科文处长童丽娟,此人人品差、工作能力低下、脱离群众、只会贪污受贿,跑官买官之“能事”,并多次被举报,仍被提拔使用,况且本次推荐存在许多猫腻,违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条例第64条规定,“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任免,不予批准,已经做出干部任免决定的一律无效”。我们本次任免应无效:
1、 大会民主推荐时,没有发候选人名单。财政局干部职工怎会知道谁符合推荐条件?他们怕什么呢?如果发了候选人名单,领导的可心人当不了副局长。 辽宁省丹东市财政局童丽娟被违规提拔为副局长
2、 8月7日,局内某人在领导的授意下,给每一位局中层打电话,告诉推荐童丽娟。
3、 童某责成下属打电话给局内同事,请求投票推荐童为副局长。
4、 考核组没有公布民主测评结果,草草公示。辽宁省丹东市财政局童丽娟被违规提拔为副局长
5、根据条例规定,“所推荐人选不是所在单位多数群众拥护的,不得列入考察对象。”,“不符合任职条件的取消公示”。由于童眼中只有对其有用的领导,目无群众,群众基础极差,投票真实情况怎么样呢?投票结果敢公布与众吗?
6、 童连续多年被其分管的预算单位和财政局内部干部举报,稳坐“钓鱼台”,助长了她的嚣张气焰 用上海法官爆料者陈某的话,“公平公正比阳光更温暖”,“当无法得到公平公正的时候,我们只能选择自己的方式去寻求公平,很多时候是逼于无奈,到底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一些官员心是没有是非曲直的,悲哀!辽宁省丹东市财政局童丽娟被违规提拔为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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