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是黄昏,衙门走出落魄一人,他披头散发耷拉着身子有气无力的迈着步子,转身透过发间看了一眼已经度过了三年春秋的府衙,自己终于出来了,总算是赎罪了!脸上挂起一个笑容。
凭着记忆走到一个屋子,可以看得出很久没人打扫了,他走到河边,捧起一把水泼到脸上,洗去脸上的污痕,河面上倒映出一张清秀的脸庞——白贼七!
原来是白贼七,自从他去自首后,县官念及他没有做出伤天害理的事,知错能改,且有棉被妈的庇佑,愿意给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只要他不骗人不犯法,安分守己,三年后就让他出狱。
白贼七不知疲惫的挑了两桶水回刘仔嫂家,清理起了屋子,将每个角落都擦拭了一遍,终于在看不到半颗灰尘后白贼七才躺在床边舒展筋骨,喃喃自语道:“还真是腰酸背疼……以前王杏花是怎么坚持每天做家务的?”
“咕噜~”白贼七的肚子已经响起了一阵尴尬的声音,白贼七一脸为难,他以前要骗吃骗喝倒是很容易,但是他现在已经答应棉被妈不骗人了,却不知道要怎么去填饱肚子。
白贼七漫无目的的游晃在大街上,他也想去正经的找份工作,打拼事业,无奈那些老板一听到白贼七这个名字就马上将他轰出来了,谁让他以前名声太响亮呢,三年了人们还是记得他,真是苦不言堪啊。
ps:手机党很无力,先来看看我发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