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房地产业的飞速发展,房地产公司也在悄然增加,各房地产公司之间竞争更加白热化。很多房地产公司在市区不景气,就瞄准了五县四区以及乡镇的房地产市场,在这些发展尚未成熟的市场上想捞上一桶金,这些房地产商先收取定金做为资金链,让市民的资金承担风险,也就是典型的“借鸡下蛋”。因此,相关手续不全就集资、售房或者交认购金、定金,几乎成了县域商品房销售的潜规则。由于地方相关政府部门监管不力,造成房地产市场的极度混乱,纵容了开发商的违法行为发生,导致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近日,本社新闻热线接到群众反映,称河北省元氏县“汇园铭邸”的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变相收取购房者认筹金,违规预售,涉嫌非法集资。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赶往当地对此事进行了走访调查。据记者了解,“汇园铭邸”由沧州市汇达房地产有限公司负责开发,销售中心位于元氏县广播局对面,项目地址位于西环路和赵同路交叉口。在现场记者看到该楼盘刚刚开始挖槽动工,据销售部工作人员介绍,该楼盘要等到2015年交房,目前共开发四栋楼,均为27层高层建筑,销售均价为2700元左右,订房需交1万元定金,然后三天内交完首付,如果交纳全款还可以优惠。销售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等2015年交房后还赠300元每平米的简装修。知情群众还给记者提供了该楼盘的购房首付认定书。刚刚开始挖槽动工的楼盘项目销售如此火爆,在没有获得合法手续的楼盘项目,居然已经开始对外销售,并且价格不菲。据了解,楼盘销售必须有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预售许可证》的五证齐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已明确强调: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