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市行政区划调整的决定
(2013年9月3日高邮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高邮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高邮市行政区划调整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实施行政区划调整,符合省、扬州市的部署和要求,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推进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有利于提升行政效能。这次调整乡镇行政区划,按照“整体合并、产业集聚、布局合理、以人为本、积极稳妥”的原则,坚持强强联合或以强带弱,对地域相连、历史相沿、经济相融、人文相近的镇实行整建制合并,对于推动我市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实现在沿河地区率先崛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同意市政府《关于高邮市行政区划调整情况的报告》,并决定如下:
将20个乡镇(其中乡1个、镇19个)调整为2个街道、11个乡镇(其中乡1个、镇10个)。具体调整如下:
1、撤销高邮镇,设立高邮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甘雨路8号。
2、撤销马棚镇,设立马棚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凌波路30号。
3、撤销八桥镇、卸甲镇,将原八桥镇、卸甲镇行政区域合并设立新的卸甲镇。镇人民政府驻原卸甲镇飞达大道北侧。
4、撤销汤庄镇、汉留镇,将原汤庄镇、汉留镇行政区域合并设立新的汤庄镇。镇人民政府驻原汤庄镇双屏村(汤庄大道北侧)。
5、撤销司徒镇、三垛镇,将原司徒镇、三垛镇行政区域合并设立新的三垛镇。镇人民政府驻原三垛镇少游路西侧(光明社区境内)。
6、撤销横泾镇、甘垛镇,将原横泾镇、甘垛镇行政区域合并设立新的甘垛镇。镇人民政府驻原甘垛镇河口村。
7、撤销周巷镇、临泽镇,将原周巷镇、临泽镇行政区域合并设立新的临泽镇。镇人民政府驻原临泽镇临兴路50号。
8、撤销郭集镇、送桥镇、天山镇,将原郭集镇、送桥镇、天山镇行政区域合并设立新的送桥镇。镇人民政府驻原送桥镇官路村。
9、其他乡镇行政体制不变。
行政区划调整后,马棚街道办事处与市经济开发区合署办公,实行“以区带街、区街合一”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