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吧 关注:840,620贴子:52,387,459

回复:似乎很多人误解破气式的用处了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其实有个明显错误的,我就不指出了。
指出关于六脉神剑的错误。六脉神剑是剑法,破的时候当然是用破剑式了,不过肯定要用破气式来辅助,由于是六脉齐发,也需要破箭式的辅助。


IP属地:山东17楼2013-10-03 21:27
收起回复
    我所理解的九剑,不是一招招分开用的。否则如何应对金庸那作得一手好诗来的旁白。金庸把出招比喻作诗了。固定九式分开用太局限,作起诗来不免会拓手愣脚的。碍事!是以,依我之见,未熟练九式就甭提作诗!更甭提无规范的境界!


    来自手机贴吧18楼2013-10-03 21:32
    收起回复
      非也非也,我意旨不是分开用,而是粉碎,再重组。每出一招都是专为克制对方那一招的攻敌之必救的最重要的还是自己新创的招式。就如作诗。
      我想金庸的本意,九剑就是如此。


      19楼2013-10-03 21:46
      回复
        LS说得对。。。


        IP属地:广东20楼2013-10-03 21:52
        回复
          LS说得对。。。


          IP属地:广东21楼2013-10-03 21:52
          回复
            跟任我行那一战用的是破气?


            22楼2013-10-03 22:04
            回复
              跟任我行那一战用的是破气?


              23楼2013-10-03 22:04
              回复
                跟任我行那一战用的是破气?


                24楼2013-10-03 22:04
                收起回复
                  【此式是为对付身具上乘内功的敌手而用】
                  【只是那人内力之强,剑术之精,两者混而为一,实已无可分割。】这一句也是重点


                  IP属地:广东25楼2013-10-03 22:14
                  收起回复
                    双手互博九剑大成会怎样,九剑合一能创出来会怎么样……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26楼2013-10-03 22:34
                    回复
                      路过


                      27楼2013-10-04 13:01
                      回复
                        中国城管为何屡屡草菅人命,是因为本人对生命的漠然,还是因为杀人不须偿命而为所欲为?在悲剧发生后,城管部门竟然胆敢将城管杀人的犯罪事实公然称之为暴力执法,这无疑是在向人类的良知叫嚣!黑色的城管早已扑面而来,不知何人敢于主持正义!?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28楼2013-10-04 14:11
                        回复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29楼2017-06-16 20:02
                          回复
                            那么令狐冲怎么破扫地僧的气墙,两大**犯。


                            30楼2017-06-16 20:03
                            回复
                              个人觉得独孤九剑不单单是剑法,他是引领习武者由剑入道的总纲,初学者需要一定的悟性凭剑法就可可快速晋身一流高手,但要是想技压群雄光靠精妙的剑术那可不行,如任我行以及方正大师更何况天下第一的东方不败都是内外兼修的大高手,所以金老给令狐冲配置了易筋经和吸星大法弥补了令狐冲的短板,风清扬起初传授剑法之时并不担心令狐冲的内功修为,光是华山内功假以时日并不会太差。独孤求败作为剑魔不只是在剑法上天下第一,就从杨过海潮练功时就能看出独孤的内功修为也绝对是震古烁今的存在,所以独孤九剑作为独孤剑法的大成之作,第九式破气式很可能是在木剑级到无剑胜有剑之时所创。


                              来自手机贴吧31楼2018-07-01 00:5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