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按照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规定:第十九条供热单位与热用户应当依法签订供用热合同。 <?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xml:namespace>
合同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供热面积、供热起止时间、温度标准、收费标准、缴费时间、结算方式、供热设施维护管理界限、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 热用户应当按供用热合同约定及时缴纳热费。逾期未缴纳热费的,供热单位可以向用户发出催缴通知书,用户自收到催缴通知书满15日仍未缴纳的,供热单位在不损害其他用户用热权益的情况下,可以对其限热或者停止供热,并向供热主管部门备案。
对首次纳入供热管网的新建房屋实行整体供热,新建房屋未交付使用前的热费,由开发建设单位缴纳。
金盾华庭小区属于首年供热,首年供热应由开发商、物业公司集体对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开发商应先与供热单位签订入网合同,交纳入网费,签订供热合同,并交纳采暖费后,开始供暖。据了解,现在开发商正在办理申请手续,还没有交纳费用,也没有签订入网合同。待办理完毕后,即可供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