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被告人,肯定要尽力脱罪,提供有利供词。在知道有人下药之后,他肯定会说,在他失控之前NANA主动引诱他,然后失控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事后知道发生关系,NANA要做他女朋友,自己不答应。
现有证据判断:的确有过暧昧关系(人证),的确有人下药(嫩模认证),的确丧失自控(专业医师证词),的确QJ(录音为证),的确NANA想要20W的戒指(人证)。
作为法官和陪审团,无法判别NANA是否主动引诱他,是否事后NANA要做他女朋友(存在这样的可能,即NANA勾引之后在无法得到答应做男女朋友的肯定答复下,不愿与之发生性关系,之后被QJ,事后继续以此要挟,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