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环保、气象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信息和邯郸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于2013年12月4日0:00-12月5日24:00,在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III级应急响应。
1、建议老年人、儿童和患有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外出要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
2、建议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减少能源消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主城区及东、南二环以内限行车牌尾号为7、9、0(尾号为字母的以倒数第二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辆(不含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急救、消防、抢险、邮政、公交车、出租车),并严禁驶入邯郸市主城区。进入东、南二环和主城区的其他车辆按市交警大队有关规定限速行驶。
4、有关乡镇、市工业园区负责组织、动员辖区内各单位、各企业、各村(庄)配合减排和车辆限行措施的实施;市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做好应急响应启动工作。
5、望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妥善安排好生产生活,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武安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年3日
1、建议老年人、儿童和患有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外出要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
2、建议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减少能源消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主城区及东、南二环以内限行车牌尾号为7、9、0(尾号为字母的以倒数第二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辆(不含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急救、消防、抢险、邮政、公交车、出租车),并严禁驶入邯郸市主城区。进入东、南二环和主城区的其他车辆按市交警大队有关规定限速行驶。
4、有关乡镇、市工业园区负责组织、动员辖区内各单位、各企业、各村(庄)配合减排和车辆限行措施的实施;市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做好应急响应启动工作。
5、望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妥善安排好生产生活,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武安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年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