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定乞丐现象
几次回家都看到一个现象,高速路也好,原来的老路也罢总能看到一个身影,破烂的衣服,邋蹋的面孔。我想说到这里大家应该明白我想说的是什么了,也是贵定的乞丐了。
也许你和早已经是司空见惯,无所谓,但我想这也是一条条的生命,突然想起报导二则∶一2005年1月,江西省祟义县为了整治市容该县民政会同公安等部门多部门合作对沿街乞讨人员和精神病患者实施收容遣送,直接送到领县的荒郊。造成部份人员失踪。二2005年3月,由湖南衡阳人张衡之死引出民政局集中精神病患者遗弃至国道的话题。在这种潜规则暴光多年之后,笔者却在贵定多次看到这样的悲剧在上演。对于这样的行为我我不敢肯定是否政府部门所为,但这样一些情况确实不行不引起了我的一些思考。
2003年8月1日起实施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到今天已经四年有余。而政府的行政行为却没有得以落实,我想这也许是导致这样的行为不断发生的主要原因。《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设立乞讨人员救助站”而到目前为止,笔者从没听说贵定或是附近的城市的这产的救助站。贵定街上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我们偶尔可以看到,这些人的到来与消失很多时候都是无从记起,一条生命在我们生活中的出现的消失显得那和的微不足道,关注这样的事不应该局限于命案的发生,而是更多的应该观注这些生命在这个社会是的生命健康权和生存权。
我们的政府是不是应该更多的去关注一下这些需要基本的生命保障的人员。一人在经无意责骂执行政策的执行者,只是在想,我们的政府我们的社会是不是应该更多的思考一下,如何完善救济制度、疏通救济渠道,做发自己的本职工作。完善福利保障制度,明确部门责任,资金到位,人员到位,让这些乞丐那可怜的身影消失于我们的视线。和谐的社会需要大家共同的参与,需要政府的主导。
让全社会一起关注这些弱势群体,他们也许都有自己的责任,但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份子我们是不是多向他们投入更多的关注? 我们的社会理应让他们的生命不再那么脆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