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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和性倾向:21世纪的荒唐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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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明辉 (剑桥大学工程博士,清大荣誉退休教授)
  在封闭的传统社会里,任何小事情都有可能引起普遍的恐慌或反感,而成为社会的禁忌。旧约曾经对麻疯病人充满莫须有的恐惧,而伊斯兰教至今仍坚持女性不能让陌生人看到脸孔。
  “男不男,女不女”曾是台湾社会的禁忌,民初很多人无法忍受女人着裤而不着裙,解严后很多人仍无法忍受男人留长发和女人剪短发,今天则还有人无法忍受男人挂耳环。
  坚持男女有别的人,很难找到像样的理由。男性跟女性的性器官虽然截然不同,但是男性跟女性的第二性征就不怎么清楚:有些男性喉结不明显,有些女性胡须却满明显的,至于胸部是否发达往往不是辨认性别的可靠依据。连男女第二性征都不是很清楚,又何苦坚持要男女打扮泾渭分明?大乘佛教不执着于男女相、众生相,法师称同门女法师“师弟”而非“师妹”,这才是真正的无所偏执。偏偏,就有人坚持要别人在外观上严于男女之别,甚至坚持要女人剔腿毛,“以免让我看了恶心”。硬要别人改变生理上的事实,不仅蛮横无理,简直就是有病。
  不只第二性征经常不清楚,连人的性倾向也远比我们的想像还更复杂而模糊。近年来科学界对同性恋基本上有几个共识:


IP属地:浙江1楼2014-01-05 20:4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