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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谋杀》书名由来及其他 — 我的翻译心得
初定此书译名时,我费了不少脑筋。原先有好几种选择:“杀人的夏天”、“夏日凶杀”、以及根据英语One deadly summe 转译过来的“一个死气沉沉的夏天”等等,不一而足。最后定稿为现在的《夏日谋杀》,主要考虑了下列因素:本书的主要线索就是谋杀,一切全围绕着这个主题而展开。颇有心计的艾莲娜计划借用死去仇人儿子之手去杀死另外两个活着的仇人;老实巴交的嘎布利耶勒,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犯下了连杀三人的惊天大案;最后就是作者花了大量笔墨所描写的救火车妄杀无辜的详尽过程,这是其一。读者可能注意到了,此书从题跋中引用的《爱丽丝漫游仙境》到后面各章回的标题,用的都是司法术语,作者在这里刻意地点了题,这是其二。满足了上面两点之后,译者必定要考虑书名的上口和对未来读者的吸引力,这是其三。综合了上述因素,才有了今天的小说译名。
本人翻译此书的原始动力,是想把在我国文革十年,以及前后加起来的这段约30年左右的时间里,法国普通民众的生活常态介绍给广大的中国读者,尤其是亲身经历过文革的那一辈人。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想把当代法语和法国文化的一个侧面展现在想学或正在学法语的国人面前。也许是同时代的关系,我在阅读原书时,语言上颇有亲切感,完全没有阅读古典名著的那种佶屈聱牙,可是,在具体的翻译过程中,我和从事这门职业的同行们一样,遇到了一个痛苦的难题,这就是在没有对应参照的情况下,如何把作者本来的意思用中文表达出来。比如“他傻得没边。”,原文是“Il est con comme un verre à dent.”, 若按字面翻译就成了“他蠢得跟牙杯(刷牙的杯子,大概有纯洁透明的含义?)一样”,这样的译文随你怎么修饰,也不能为中国的读者所接受。还有就是修辞方面的夸张,李太白吟的是“白发三千丈!”,法国人等得时间稍长了些便说:“我等了有一百万年了!”。因为文化不同,表达的方式必然迥异,而语言又与文化有着唇齿相依、休戚与共的关系。要找到两者之间相互包容的共同点,有时真的就成了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这部小说1983年被改编成电影,并于第二年荣获了“凯撒奖”。虽然领衔主演的苏雄(A· Souchon)和阿佳妮( I ·Adjani)在影片中都有上乘的表演,可我个人认为,其魅力远远逊色于小说。
最后要说的是,如果哪位读者觉得这本书还不错,那完全是因为作者驾驭文字的娴熟能力,本人绝无贪天之功的非份之想,只是尽力做了些份内的工作罢了。
(SDS)


IP属地:瑞士1楼2014-01-16 17:37回复
    曲径通幽的动词变位
    任何学过法语的人,包括其母语本身就是这门语言的人,无不敬畏它的动词变位。因为汉语中找不到相应的参照物,所以对我们中国人来说,那就更是难上加难。同样道理,学汉语的西方人就比较难掌握汉语中量词的使用。
    在我刚刚完成了初稿翻译的一本悬疑小说的末尾,作者S. Japrisot用了主、谓两个词:“我”、“杀人”(只能用汉语的动宾结构来译)来做七个章回的标题。当然,使用的是七种不同的时态和语态:
    J'aurai assassiné 我将可能杀人 (先将来时,表示将来可能完成的动作)
    J'assassinai 我杀过人 (简单过去时,表示从前发生过的事)
    J'aurais assassiné 我也许杀过人 (条件式过去时,表示过去或许发生过的事)
    J'assassinerai 我将要杀人 (简单将来时,表示将要做的事)
    J'ai assassiné 我杀了人 (复合过去时,表示过去做过的事,对现时仍有影响)
    J'assassine 我杀人了 (现在时,表示正在做或马上要做的事)
    J'avais assassiné 我曾杀过人 (逾过去时,表示过去曾经做过的事)
    初读时,真有点不知所云。反复研究、斟酌之后,便理解了作者的匠心独具:小说章回所使用的时态完全与作者想要表述的情节丝丝入扣。译完,我掩卷长叹,对作者的才思和其驾驭文字的能力深表折服!这部小说叫作:《灰姑娘的陷阱》。


    IP属地:瑞士2楼2014-01-16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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