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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偏偏是Gallardo呢?照你的性格应该开Aventador才对
——因为……
云雀老练的把烟屁股向车外一弹,双手握住方向盘
——路特斯太慢了,那样对你不公平,你认为呢?
——的确如此,但马拉松可不是光靠速度就能取胜的
——这点我懂得比你多
六道骸的耳坠在风中摇曳,闪烁着阳光般耀眼的淡金色,远方是逦迤的海岸线,两人的面容一半在光下,一半在影里
六道骸的嗓音在风中摇曳
——Three, Two, One
­——Go!
两支箭在那扣人心弦的瞬间以光速射了出去,与此同时,被丢落在车后的烟屁股放出了生命中最后一点碳红色的光亮,随后悄无声息的熄灭
比赛开始
F1对于自己来说是什么概念,云雀自己也不太清楚,一年又一年,开着路特斯在同一条赛道上循环五十六次,舱内的温度高达一百三华氏【54摄氏】,每一个弯道都需要承受足以扭断脖子的横向离心力【加上头盔约25公斤】,至多只为登上领奖台打开啤酒瓶盖那一刻无与伦比的荣耀,但也正因为那里是速度的巅峰,那睥睨一切的自我膨胀感竟也以每秒<?xml:namespace prefix="st1"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九十米的速度转瞬即逝,在原地呆站了好久,才幡然醒悟——原来只是被自己的车速扇了一耳光</?xml:namespace>
参加比赛的奖金就更别提了,不说赛季总冠军,光是一场练习赛就值五万,因此,这场极速运动同样获得了“世界最奢侈的称号”,当然,美钞是不可少的,但也不至于单单只为这,车内的空气迫使心脏摆脱胸腔的束缚,一催到底的油门标志着游戏的开始,此时,一切都变得美妙而疯狂,眼前的赛道化为了生命,而驰骋于其上的那颗子弹便是自己
这就是世界一级方程式赛车的魅力所在,说的难听点,不过是某种不安分守己,喜好追求刺激又不巧走火入魔的表现罢了,只有当体内的怪物苏醒过来,才能感受到生命那不可思议的力量
还记得大学毕业去当志愿军那会,云雀曾开过一段时间的小型战斗机,在某次军事演练的时候,大概一半是为了考验他的操控力,一半是出于炫耀心理,曹长下令他与另一架以一种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