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我这里又到夏天了
又是一个炎热的夏天
蝉鸣阵阵,倦意绵绵
可每次想到
曾经这时候你就在我身边
蝉鸣便也退了
倦意便也淡了
而你,也不在了
Chapter1 F
我讨厌夏天。
夏天总是充斥着少年小麦色脖颈上的汗水味,冰激凌化掉后甜腻的香精味,以及小情侣扭来扭曲的爱情的味道。
可是夏天总是不约而至,而且愈来愈热,仿佛想要把这座南方的小城烤化一般。
我叫F,英语里的第六个字母。
23岁,未婚,未脱团。
生活在二次元和三次元之间,但是不腐不萌不三无。
职业是写手,偶尔也会接一些代写的单子,主要靠迟来的杂志稿费为生。
可以使自己饿不死,但是绝对不可能再多养活一条金鱼。
仅此而已。
夏日午后毒辣的阳光从我那扇几乎黑到看不出模样的纱窗透进来,肆意在我没来得及关闭的电脑键盘上跑来跑去,将黑白的键盘染成一种透明的橘黄色,这种美好而又温暖的颜色在我简陋的家里蔓延,同是爬到了我的脸上。
我又一次因为半夜赶稿睡着了。
并且稿子还没有赶完。
于是我只好从木桌上抬起头来,用指关节支撑着下巴,迫使自己不要再次趴在桌上睡着。可是世事往往不尽人意,在抬起脑袋不到一分钟后,我又一次把脸砸向了木桌。饱经风霜的木桌经不起折腾,被我这么一撞更是摇晃了好半天。最后似乎是想要报复我似的,将我的玻璃杯摔在了地上,变成了一块块玻璃渣。
我“啧”了一声,又抓了抓完全不成形的头发,最后无奈地蹲下身子去收拾那些残渣。
也许是木桌的报复还不够,在我收拾完那些残渣后,后脑勺不偏不倚地撞向了木桌的九十度桌角,疼得我哇哇直叫。手中的玻璃渣又撒了一地,顺带划伤了我用来赶稿的手指。
并且,木桌由于两次猛烈撞击,终于有一根桌腿不争气的散了架。整张桌子便开始倾斜,桌上的饼干,泡面盒子,手机,充电器,以及被充电线拉扯着的电脑一并开始往下滑。我来不及去补救,这些东西便也全都洒在了地上。
真是不吉利的一天。
可是再怎么不吉利,我也要坚持下去。
生容易,活太难。
收拾完残局已经是下午两点了,毒辣的阳光丝毫没有收敛的意思。把自己手指的伤势添油加醋地告诉了编辑之后,她终于允许我晚一天交稿。
然后我开始认真地打扫这个不大的房子。
这个处在闹市区的房子不是我租的,不是我继承的,更不是我被包养后送的。
这是我自己买的。
没错,我攒了很久的钱,甚至找父母要了些,找朋友借了些,才买下了这座房子。这也是为什么我必须要处处节省的原因。
起初,无非是和一个人在这里合租过一段时间而已。
而那一段时间,无非就是那么两三年而已。
把房子重新打扫一遍之后已经是下午四点。
我是有洁癖的,不过属于那种不打扫可以活在垃圾堆里,要我打扫就要打扫得比五星酒店的卫生间还干净。此刻家里已经干净了许多,至少看上去像是个家。
等等,这是谁和谁的家?
啧,不想也罢。
可是,越是不想去想,越是有东西会让我想起。
比如说,当我打扫橱柜时,发现了一个水蓝色的饼干盒子,虽然已经很破旧了,但是水蓝色的漆皮还依稀可见。
我打开盒子,里面的灰尘一下子冲出来,钻进我的鼻腔里,使我直打喷嚏。我只好把盒子放在地上,随手抄起身旁的旧杂志开始扇风,直到粉尘全部消散了,我才开始看那盒子里的东西。
居然是一本相册和一把钥匙。
我似乎记起了这是什么。
貌似,很早以前我和人做过什么幼稚的约定。
究竟是什么约定呢?
不想也罢。
既然那时候我决定了要放弃,还干嘛去把以前的陈谷子烂芝麻全部翻出来自己熬粥喝。
现在,只要继续在这里就好了。
嗯,对。
我这里又到夏天了
又是一个炎热的夏天
蝉鸣阵阵,倦意绵绵
可每次想到
曾经这时候你就在我身边
蝉鸣便也退了
倦意便也淡了
而你,也不在了
Chapter1 F
我讨厌夏天。
夏天总是充斥着少年小麦色脖颈上的汗水味,冰激凌化掉后甜腻的香精味,以及小情侣扭来扭曲的爱情的味道。
可是夏天总是不约而至,而且愈来愈热,仿佛想要把这座南方的小城烤化一般。
我叫F,英语里的第六个字母。
23岁,未婚,未脱团。
生活在二次元和三次元之间,但是不腐不萌不三无。
职业是写手,偶尔也会接一些代写的单子,主要靠迟来的杂志稿费为生。
可以使自己饿不死,但是绝对不可能再多养活一条金鱼。
仅此而已。
夏日午后毒辣的阳光从我那扇几乎黑到看不出模样的纱窗透进来,肆意在我没来得及关闭的电脑键盘上跑来跑去,将黑白的键盘染成一种透明的橘黄色,这种美好而又温暖的颜色在我简陋的家里蔓延,同是爬到了我的脸上。
我又一次因为半夜赶稿睡着了。
并且稿子还没有赶完。
于是我只好从木桌上抬起头来,用指关节支撑着下巴,迫使自己不要再次趴在桌上睡着。可是世事往往不尽人意,在抬起脑袋不到一分钟后,我又一次把脸砸向了木桌。饱经风霜的木桌经不起折腾,被我这么一撞更是摇晃了好半天。最后似乎是想要报复我似的,将我的玻璃杯摔在了地上,变成了一块块玻璃渣。
我“啧”了一声,又抓了抓完全不成形的头发,最后无奈地蹲下身子去收拾那些残渣。
也许是木桌的报复还不够,在我收拾完那些残渣后,后脑勺不偏不倚地撞向了木桌的九十度桌角,疼得我哇哇直叫。手中的玻璃渣又撒了一地,顺带划伤了我用来赶稿的手指。
并且,木桌由于两次猛烈撞击,终于有一根桌腿不争气的散了架。整张桌子便开始倾斜,桌上的饼干,泡面盒子,手机,充电器,以及被充电线拉扯着的电脑一并开始往下滑。我来不及去补救,这些东西便也全都洒在了地上。
真是不吉利的一天。
可是再怎么不吉利,我也要坚持下去。
生容易,活太难。
收拾完残局已经是下午两点了,毒辣的阳光丝毫没有收敛的意思。把自己手指的伤势添油加醋地告诉了编辑之后,她终于允许我晚一天交稿。
然后我开始认真地打扫这个不大的房子。
这个处在闹市区的房子不是我租的,不是我继承的,更不是我被包养后送的。
这是我自己买的。
没错,我攒了很久的钱,甚至找父母要了些,找朋友借了些,才买下了这座房子。这也是为什么我必须要处处节省的原因。
起初,无非是和一个人在这里合租过一段时间而已。
而那一段时间,无非就是那么两三年而已。
把房子重新打扫一遍之后已经是下午四点。
我是有洁癖的,不过属于那种不打扫可以活在垃圾堆里,要我打扫就要打扫得比五星酒店的卫生间还干净。此刻家里已经干净了许多,至少看上去像是个家。
等等,这是谁和谁的家?
啧,不想也罢。
可是,越是不想去想,越是有东西会让我想起。
比如说,当我打扫橱柜时,发现了一个水蓝色的饼干盒子,虽然已经很破旧了,但是水蓝色的漆皮还依稀可见。
我打开盒子,里面的灰尘一下子冲出来,钻进我的鼻腔里,使我直打喷嚏。我只好把盒子放在地上,随手抄起身旁的旧杂志开始扇风,直到粉尘全部消散了,我才开始看那盒子里的东西。
居然是一本相册和一把钥匙。
我似乎记起了这是什么。
貌似,很早以前我和人做过什么幼稚的约定。
究竟是什么约定呢?
不想也罢。
既然那时候我决定了要放弃,还干嘛去把以前的陈谷子烂芝麻全部翻出来自己熬粥喝。
现在,只要继续在这里就好了。
嗯,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