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同作者观点。现在他老家还把他当英雄树碑立传,鸣冤叫曲,真不知这些人事怎么想的!
附:2018年拙文,多指正。
柴大纪案探析
柴大纪(1729—1788),江山长台人。1783年始任台湾总兵(类今军分区司令),1787年任福建水、陆提督(类今军区司令)兼总兵。1788年7月被乾隆帝以“延误军机”腰斩,横尸燕市。
大纪被杀有人认为,因其“礼数不周”,为福康安所害。《清史稿》载:“福康安师至,嘉义围解,大纪出迎,自以功高拜爵赏,又在围城中,倥偬不具橐鞬礼,福康安衔之,遂劾大纪诡诈,深染绿营习气,不可倚任……大纪有功无罪, 为福康安所不容, 高宗手诏, 可谓曲折而详尽矣, 乃终不能贷其死。”
一些史家叙述该案大多因袭这一观点,认为乾隆帝“做了一件有损朝廷威严的蠢事。”
本文想就个人所见史料,作些探析,以就教于同仁。
大纪出任台湾总兵,时台湾只设府,是最高军事长官。他统领官兵一万二千一百七十六名,除去舵工水兵名粮等项,实兵丁一万一千九百五十七名。除驻守澎湖三千名,台湾岛上实际不足九千名。
乾隆五十一年(1786)十一月,台湾林爽文组织天地会起事。会党攻县城,杀官兵。十天时间连克彰化、诸罗县城,府城也岌岌可危。大纪一面飞报闽浙总督常青,一面领兵收复诸罗县城。因兵力单薄,终又被林爽文包围在诸罗县城,坚守待援,时间竟达五个月。乾隆帝擢升他为提督,封一等义勇伯,就是鉴于他在这期间的立功表现。然而当林爽文事件平息,大纪寄望评功论赏之际,其厄运也就开始了。乾隆帝先是派人对其暗中调查,接着革职拿问,最后钦定腰斩。如此戏剧性人生,让人唏嘘不已!
那么大纪被杀真的因其对福康安礼数不周,遭弹劾,甚至受诬陷所致吗?先看看福康安因大纪向乾隆帝奏了什么及乾隆帝的反应吧。
福康安在赴台的途中就给乾隆帝上奏,认为常青、恒瑞、柴大纪指挥有误,并举例证。乾隆帝说:“此三人中,柴大纪尚为出力可怜,不必过责。”此时,大纪与福康安尚未谋面,谈不上有什么过节。乾隆帝是替他说话的。
乾隆五十二年十二月十五日,福康安已解嘉义(即诸罗)之围。他又涉大纪给乾隆帝上奏:“蔡攀龙在诸罗西门外札营,並无自诸罗杀出之事;臣面加询问,据称因系损失多兵,贼围仍不能解。惟有据实陈明,恳请革职。但观其人尚奋勉,可否酌留海坛镇总兵原任?查诸罗被围数月终未失陷者,实由眾民一心奋勇,又略得餉银接济,方能保守;与昔日希波军营被围绝餉,景象迥不相同。柴大纪人本诡诈,甚染绿营习气,不可倚任……”。
福康安对大纪的不满跃然纸上:一、谎报军情;二、“诸罗被围数月终未失陷”,非他一人之功;三、 “人本诡诈,不可倚任” 。所以他对蔡攀龙和柴大纪的态度迥异。
接奏第二天,乾隆帝谕旨:“至昨据福康安奏柴大纪、蔡攀龙守城打仗情形多不确实一节,朕因此事反复思之,竟至彻夜不能成寐”。乾隆帝想些什么呢?首先,他认为“此次台湾逆匪滋事以来,……柴大纪、蔡攀龙二人尚能奋勇出力。柴大纪驻守县城已经半载,经贼百计攻围、时时窥伺,柴大纪能督率兵民力为捍卫,卒能保护无虞。虽伊节次奏报斩获首级、夺取器械等事或间有虚词谎报,……但伊困守围城、不辞劳瘁,亦当略其短而取其长。”接着,他反驳福康安所奏,极力为大纪辩护,说:“设果如福康安所云诡譎取巧,则当县城被围紧急之时,朕曾降旨谕令柴大纪‘如力不能支,不妨带兵出城,另图进取’,柴大纪何难委城而出,以为脱身之计;即县为贼所据、百姓为贼所得,亦得借口遵旨而行,朕亦难治以弃城不守之罪。乃柴大纪於奉到前旨后,坚持定见、竭力固守,不忍將城內数万生灵委之於贼;是柴大纪尚知以国事为重。朕阅其奏折,为之坠泪;岂福康安目击情形,尚不心存悯惻,转事苛求,不能以朕之心为心乎!即如柴大纪前奏‘贼匪攻城时,用大板木车中藏枪砲,分路攻犯,被官兵砲击碎枋车’一节,若果是虚词,现在福康安奏到‘进抵县城,追杀贼匪,夺获攻城大车二辆。又於兴化店地方,贼匪经官兵追赶,大砲、鸟枪遍地遗弃,俱为我兵所得’等语;可见柴大纪前奏贼匪大车架砲攻城之处,实有其事,並非虚词之一证。又柴大纪所奏‘县城粮食匱乏,地瓜、花生俱尽,以油糝充食’之语,虽县城被围时义民等尚有捐助粮米零星接济,兵民未必遽至尽食油糝;但当情形紧急之时各路援兵並未即时前进,柴大纪目睹县城粮食兼尽,至以日食油糝为词希冀援兵速到而普吉保、恆瑞两路尚复观望不进,若再实有粮米则两路之救援更缓,此时县城之存亡尚未可知,又安怪柴大纪之过甚其词耶!”然后,他一针见血指出:“看来柴大纪、蔡攀龙未免因俱系提督大员、且屡经恩旨褒嘉,或稍涉自满,在福康安前礼节或有不谨,致为福康安所憎,遂尔直揭其短乎!”最后,他责备福康安“尤需仰体朕心略短取长,方得公忠体国之道。况柴大纪已加恩封以伯爵、蔡攀龙业经超升提督,福康安所奏各情形並无确据,又岂可转没有功、遽加以无名之罪耶!”。
可见,大纪对福康安礼数不周,遭弹劾,确有其事,乾隆帝心知肚明。所以他极力为大纪辩护,不认为大纪有罪,更谈不上有杀大纪的念头。他反驳了福康安奏大纪“人本诡诈”说法,点出他奏大纪出于私心,责备他不识大体,不审时务,不坦怀相待。
当然,这一切都是建立在大纪守城有功这个基础上的。这是让乾隆帝感动得掉下眼泪的大功,立此大功之人,“岂肯据毫无指实之词,遽治以无名之罪耶?”
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五月二十九日,福康安等对大纪处理意见的奏折中认为,大纪之罪有三:一、延误军机;二、废弛营伍;三、居官贪渎。 “合依将帅故意迁延贻误军机斩决例,拟斩立决”。
这是给大纪定罪量刑,是福康安、李侍尧、徐嗣曾等奉乾隆帝之召,经大规模调查后对大纪所犯罪行的商议意见。虽然最终的结果与此折所议无异,但这不是最终的裁定。乾隆帝的意见是“斩监候”,即死刑可以,但缓期执行。若缓期执行,大纪还有生的希望。这之前的黄仕简和任承恩两提督,也是因“延误军机”被判取死刑缓期执行的,最后都没有杀。
所以,说福康安因个人挟怨致大纪被杀,很难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