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沛县城镇孟桥村,2007年我用在外打工多年积累的钱在我自家宅基地上建了一栋二层小楼,总面积237平方米,一家三代五口人住,2010年我们村土地卖给开发商,全村进行拆迁,到2014年3月份动员我家进行拆迁,结果只赔我家59平房米,这是我们全家在沛县唯一的一套住房,59平方米怎么够我一家三代居住。他们说我家房子是违建,他们根据2007年1月份航拍图,上面没有我建的房子(2007年5月底建),另我们那块地之前属于农村宅基地,我有我们县城镇2007年给开据的"江苏省村镇工程建设许可证”,没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我们村上所有住户都没有这两证)。沛县拆迁办2010年公示以2007年航拍图为准,2010年才开始要拆迁,我们已经居住3年多时间,航拍图不能作为判定我的房屋属于违建的依据,另,沛县拆迁办不承认这个证,说我们村已经规为沛县经济开发区,我们也不知道我们村什么时候划为开发区,而且我们去办建房许可证时也没人告知我们。
今天我们街道书记去我家,对我们说:如果我们不签字,就要这两天对我们进行强拆,还说我们沛县王县长说,不签就强拆,一点补偿都不给我们。我就不明白了身为一县之长为什么不为百姓生存考虑?我们又不是提出过分的要求,只要求得到合理的拆迁赔偿,让我一家人有安家之处。


今天我们街道书记去我家,对我们说:如果我们不签字,就要这两天对我们进行强拆,还说我们沛县王县长说,不签就强拆,一点补偿都不给我们。我就不明白了身为一县之长为什么不为百姓生存考虑?我们又不是提出过分的要求,只要求得到合理的拆迁赔偿,让我一家人有安家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