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我知道我肯定一生都忘不了六年前的初遇和我一瞬间被带走的情。
早在自己的第一帖就用尽所有语言去描述的初遇,并不华丽,也没有额外的惊喜。但终归是被我浅薄地表达了出来。
我用尽我所有气力和表情去爱的这个人,他有着我最爱的脸最恋的面,那种独一无二的存在感。没有人能替代。
不爱的人不理解。
对他们来说,朴有天不过是众多韩星中的某一个。
但对于爱他的人来说,他就是光。因为太爱却不能据为己有而把他当作万丈光芒来景仰。
曾经也不懂追星的人到底怎么回事,也不能理解他们那炙热强烈的感情。
可是当我偷偷在草稿纸上写下你名字时,当我蹲下来偷偷在沙地上写你的名字时,当我对着反光镜轻轻哈气写下你名字时,我是明白的。
明白了是怎样将满腔热情和一心欢喜都付于一个遥不可及的人,明白了很多事都会来的突然让人措手不及比如我爱上你。
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真的一点不假。
听人说他一千次一万次的好,也不如自己仔仔细细地看他一秒。 有的人真的是要遇上了,才能明白他的好。才能看到他身上如日光绚丽的魅力点。
【乍见之欢不如久处不厌】
我明白,长久的感情不容易。
虽比不上十年坚持十年无悔的老饭,但我也庆幸我能一直爱着你,爱了快六年。
不论我当初是因为你的容颜而惊艳,还是因为你的歌声而震撼。
我也是自豪的,因为如果不是你,我这样没有意志力的人,绝对会放弃。
我很清醒,不论地球公转还是自转,海水涨潮还是退潮;不论不论我的世界车水马龙繁华盛世,还是一切都瞬间消失化为虚无,我都会坚定的爱你,不会迷惑,不会慌张,不会犹豫。因为我怕黑而你偏偏是光,因为你有最可爱的酒窝而我最爱看你笑起来的模样,因为你在我空寂荒芜的年华里辗转成动人之曲带给我勇气和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