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补充】关于第4条婚姻制度的补充说明→_→
①关于离婚:离婚的原因一般有很多,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直接向上级打报告,上级没有原因不得违背当事人意愿,如果一方同意一方不同意,那么可以申请上级调解,上级需要遵守劝和不劝离的原则。调解失败,那么决斗是唯一解决方式,可以一对一,可以一群对一群,总之成王败寇,谁赢了就听谁的,但一般最好不要出现死亡,出现死亡按照第7条自相残杀处理,无必杀理由需要偿命。如果战败方不服从战胜方,上级对战败方采取杀戮措施,详情参见第7条。
②关于出轨:一般来说婚姻可以用解释忠心维系论,但是忠心维系论不一定完全存在于婚姻中,所以在魔界出轨情况会有发生,出轨属于民事纠纷,法律上没有相关惩罚措施,如果过错方实力弱于非过错方,那么非过错方可以选择离婚或者杀戮,杀戮请见第7条。如果过错方实力强于非过错方,那么非过错方可以选择提出离婚(可能被过错方驳回),或者忍受,再或者自杀。对于小三的处理措施,一切由非过错方决定,过错方可以参与也可置身事外。
③关于重婚以及包二奶的区别对待:这属于不一样的概念,重婚是指已婚者再次与别人向上级打报告结婚的行为,重婚违反一夫一妻制,由夫妻中的非过错方检举的需要追究过错方刑事责任,过错方可以选择在有限时间内对重婚对象做出选择,选择不出者由上级实行魂飞魄散处理,未被选择的一方进行报复,由过错方自己承担相应后果。而包二奶是指过错方与小三没有婚姻报告,即“有实无名”,这种情况属于出轨行为,详见本条②的内容。
④关于魔界与其他界的出轨及通婚:再说一次,出轨属于民事纠纷,法律不管,夫妻及小三私下里解决,详情见本条②的内容。魔界与其他界的通婚,一般情况下不会发生,因为一般会考虑到忠心维系论和孩子血统问题,但如果发生,也需要魔界皇室出面干预劝阻,若劝阻失败,则分两种情况,一,外界人嫁入魔界或入赘魔界,这种情况需要外界人在魔界皇族大会上立重誓,在自己界与魔界发生纠纷时无条件支持魔界,平常以魔界人自居,遵守魔界一切法律条文,违者魔界皇族对其夫妻同时实施魂飞魄散处理。与此同时,魔界一方丧失参政议政权利,剥夺所有职位,其子孙后代同样不得参政议政,违者皇族对魔界一方实施杀戮处理,子孙后代参政则采取从与外界通婚一代开始往后的灭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