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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结局的十三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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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原    80年代,开始有很多国外现代诗被翻译介绍到中国来,记得当时读到史蒂文森有一首诗叫《观察乌的十三种方式》,我们都觉得挺好,至少这首诗的名字起得特别好。乌是一种鸟。后来我自己写小说也有些倾向于以数字命名,比如《拉萨生活的三种时间》、《叠纸鹞的三种方法》,我挺喜欢“三”。今天我用到的是“十三”。    今天的主题是结局,结束;俗话叫收口,“编筐编篓,都在收口”。今天我的命题是“结局的十三种方式”。当然肯定不止十三种了,但是为了凑十三这个数,找到第十三种方式时我就罢手了,没再继续找下去。无论你讲什么故事,你都得有结尾,说起来,结尾应该有无数种方式。这里将一些特别经典的方式归纳总结了一下。    1死。    海明威曾经说过一句话:一个故事讲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你会发现只有死亡是最好的结尾。事实上在虚构写作中,死亡确实是一个非常便当的经常被使用的结尾方式;死尤其能体现传统的悲剧美学的原则。我不是很清楚地知道悲剧应该怎样定义,尼采写过《悲剧的诞生》,说老实话我没读过,不知道尼采到底说什么。我一直觉得鲁迅的那个定义很有意思,他说悲剧将人生有价值的部分毁灭给人看。对悲剧这样的定义,我想它和我们用死亡去结束一次叙述的行为可能相当恰切。这种例子不胜枚举,非常之多。    我在前面讲到雨果的《九三年》,小说的一号主人公戈万最后被处决。戈万被他的养父、同时是他的精神导师和革命军的同志,被这样一个关系特殊的人西穆尔登处决,因为他违反了至高无上的革命原则,他放走了革命的敌人朗德纳克。在戈万庄严的死亡结尾之后,还有一个连锁死亡,就是西穆尔登自杀。他亲自下令处死戈万,这对他是致命的打击,因为戈万是他全部的希望。戈万是他的学生,同时也无异于是他的孩子,是他眼中的光明。他处死戈万,等于先把自己处死,所以他最终选择自杀的结局。看《九三年》的时候,我们觉到的那种震憾力,大概真的只有借助主人公被处死才是最有震憾力的方式。    今天举例,尽量举一些我自己的小说。我发现我总结的这些结束方式在我的小说里差不多都可以找到对应。我写了那么多年小说,那么我会在阅读中或多或少地寻找相同或是相似的感受。我写过一个发生在唐山地震中的故事。唐山地震是人类历史上一次非常可怕的大灾难。据讲述唐山地震的报告文学称:这次灾难中死二十多万,死伤总共有近百万。在此之前,有记载的死伤人数最多的地震是东京大地震,当时记录的震级超过唐山地震,但是我们没在东京地震中看到像唐山地震这样惨重的伤亡,我记得东京地震死伤总计三十万。


1楼2014-06-10 21:41回复
    小说《白卵石海滩》讲一个青年工人在大地震发生三天之后的唐山参加救援工作,把一个女孩从坍塌的楼房废墟中救出来。这个女孩在另一个男孩怀抱里。他们两个在楼梯的背面,地震发生的时候,两个人肯定是在幽会吧。当青工发现他们的时候,男孩搂着女孩的肩膀,男孩已经死了;女孩等于是在男孩死亡的怀抱里呆了三天。楼梯被震坏,掉下的一块预制板正好砸在男孩身上,男孩当场死了。而且三天后肯定发臭了。女孩在男孩怀抱里没受伤,但是楼梯坍塌后她不能动,她就这样在男孩爱的怀抱里,同时也是死亡的怀抱里呆了三天三夜。当青工发现她,把她救出来的时候,女孩已经奄奄一息。    青工知道这时候女孩最需要的一定是水,首先是喝的水。三天没喝水,女孩一定快不行了,而且他还觉得女孩急需用水来洗一洗,因为她在死亡的怀抱里呆了这么久,身上臭不可闻,还有病菌滋生。唐山地震是在盛夏,在七月份,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酷暑。女孩几乎已经不能动,青工把她抱到一个四周围墙已经塌倒的游泳边上。这个游泳池当时在震区里应该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水源,震区里水源太宝贵了。青工知道所有的水源应该都归军管,他放下女孩去找管这个池子的人。结果当他往一个方向的时候,他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一声枪响,他赶紧往回跑,然后他看见一个战士正从游泳池里提起他刚才救出来的那个女孩,女孩已经被打死了。女孩被抱到游泳池边上,她看到池里的水,被抱着的时候她不能动。但是青工放下她走开之后,她稍微能有些动弹,就一下子扑到水里,这肯定非常严重地污染了水源,而且她擅自进入军事管制区。她一下子跌进游泳池的时候,被看守的战士当场击毙,然后马上被捞上来。当时主人公的心里特别难受,他本来刚救了一个生命,但同时他也知道这个生命违反了震区的法则。虽然她自己刚刚获救,但是由于她的举动而污染了一整池子的水,而这一整池子的水不知道可以救多少性命,所以她在违反震区军事管制规则的时候被击毙了。


    2楼2014-06-10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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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典型的以死作为结束的故事方式。如果这个女孩不被打死,那么一个青工救了灾区的一个伤病员,这个故事肯定是挺没劲的一种样子。被救助的人有上十万,甚至近百万,十万百万中间的一个没有特别的意义。但是由于这是历尽千辛万苦、用手指在楼梯废墟中刨出来的一条生命,这生命的特殊意义和生命在瞬间被毁灭,可能让这篇小说具备了不一般的价值意义。在我个人创作历程中,也可以说是阶段性里程碑式的一篇小说,《白卵石海滩》。    当然传统悲剧美学的这种价值的毁灭仅仅是一个方向。经常还能看到死亡是以另外一种方式呈现,我称之为一种缺撼,缺撼美。同样是死亡,前面也讲到海明威《永别了,武器》里卡萨玲的死。今天看卡萨玲的死,你可以说它特别没意义(卡萨玲是死于难产,因为她骨盆狭窄,照今天的医学水平,是完全可以避免死亡的)。小说通篇讲的是亨利和卡萨玲在战场上历经千辛万苦始终不渝的爱情;但是等他们已经远离战场、远离硝烟,已经和武器和战争告别以后,他们已经来到世外桃源瑞士,开始了理想国的生活;卡萨玲仅仅是因为骨盆狭窄,在生育时突然死去。卡萨玲这种情形要是放在今天,肯定不会有什么危险。在生产前,她骨盆狭窄的情况一定早就能通过仪器确诊,然后医生会建议剖腹产,这在今天都是很普通的事。但是当时卡萨玲确实死于难产,没逃过这一劫。现在设想,如果《永别了,武器》的结局不是死,而是顺利地把小卡萨玲生下来,皆大欢喜,这个小说会怎么样?之前所有的情节都不变,仅仅改掉结尾,改成我们经常批判的庸俗的大团圆,也就是典型的好莱坞方式,那么小说会变成怎样呢?大团圆是我下面即将要讲到的另一种结局方式。    我自己也写过以类似方式结尾的小说,《中间地带》。这是讲家族之间因为特别小的一件事情而出现误会,误会导致矛盾。故事发生在藏区,在雅鲁藏布江边,三家一块儿抗旱,一个男孩叫明九,邻居认为他对闹钟作了手脚,用造假的方式侵犯了邻居的利益,引起家庭间的纠纷。明九的父亲正直而且老实,因为邻居告状狠狠地教训了儿子一顿。在后来几个家庭共同抗旱的过程里,明九一直憋着一肚子气,因为被别人冤枉做了坏事,他一直闷声不响。这段时间唯一能给他安慰的是他的女朋友——老摆船工的女儿。三家联合起来搞一个小水利,每天都需要炸岩石,这个过程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最危险的关头,大家幸喜都平安无事。炸岩石的工作告一段落,需要把崖下的河水引过来,要在疏松的沙滩上挖蓄水池。大伙觉得最危险的关头都过去了,现在已经没什么问题,开渠引水。因为当时眼见要大功告成,皆大欢喜,女孩来叫明九吃饭,本来是很欢快的情形,稍没注意,一脚踩到很疏松的池壁上,一下子造成塌方,周边的沙石一下子都倾泄下去。顷刻之间,等于是把明九活埋了。本来完全可以避免,完全是不经意之中造成一起错位的死亡。而原来在危险性极大的时候,大家都为他提心吊胆,可是那时他没有死。这两种情形放在一起,在美学上会形成很大冲撞。这和刚才说的《永别了,武器》的美学方法应该说是比较接近的。我不知道我这个结尾方式是不是受到了《永别了,武器》的影响,由一种错位的死带来强烈的缺撼,这个缺撼本身形成美感。  


      3楼2014-06-10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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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大团圆。    刚才我说,假如把《永别了,武器》的结尾改一下,让卡萨玲生下小卡萨玲,一切像预想的一样,或者是顺产,或者是由一个大夫简简单单地把自然产变成剖腹产,总之是让大人小孩都平安无事,那么这就变成一个典型的好莱坞模式,就是大团圆。大团圆的结尾我不想罗嗦,因为太多了。好莱坞有一个原则——绝不跟观众为难,这可以说是一百年来好莱坞击溃世界上所有其它电影制作机构而达到全面胜利的最主要秘诀。就是这个大团圆的结局模式。听上去这很简陋,但的确百试不爽。好莱坞有一个说法,观众自己掏腰包来看你的电影,你为什么让观众心里堵着,心里不舒服地离开电影院呢?这没有道理嘛,你定要他心里舒服,他掏钱到电影院里坐一个半小时,绝不是来受折磨的。也正是这样一个简单有效、百试不爽的法则导致了好莱坞轻易就击垮了伟大的法国电影,伟大的瑞典电影,伟大的意大利电影,伟大的德国电影;把它们打得一塌糊涂,几乎没有生存的空间。法国是那么骄傲的一个国家,自由法兰西是很多年来人类自由的象征,但是有着悠久历史和独特气质的法国电影,完全不能抵御好莱坞的冲击,法国政府不得不以限制进口好莱坞电影这样笨拙的办法来保持法国本土电影。这个就不再去多罗嗦了。


        4楼2014-06-10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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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诗意。    这在诸多经典的结束方式中是最多也最容易举出例子的方式之一。大家都知道的欧亨利的小说《麦琪的礼物》,是特别典型的例子。    我一篇小说《海边也是一个世界》,也采用了这种诗意的结束方式。故事有些残酷,发生在知青年代。一对好朋友勒了附近部队农场里养的一条狗,对方为这条狗上门找他们拼命。这之前他们带了自己的狗去跟对方的狗打架。自己这条狗比较小,而且在和对方的狗对峙过程中显出了胆怯。回来之后,他们把像亲兄弟一样的这条狗勒死了,一方面是惩罚它的胆怯,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自己逃避惩罚。因为他们接着勒死了人家的狗,把狗吃掉;然后他们又勒死了自己的狗,把狗的身体埋掉,把狗头挂起来。等第二天凶神恶煞般的狗主人来找他们算帐的时候也无话可说——因为昨天这里确实吃过狗肉,这一点已经瞒不掉;但是挂的是他们自己养的狗的头。那么他们说是杀掉了自己的狗吃肉,对方狗主人也不好再怎样纠缠;他们就这样逃脱了惩罚。    狗养得久了,会跟主人有很亲密的关系。前面我写到一个细节,就是这个狗的主人一年到头分了二十几块钱,他拿出五块钱买了几斤肉,他说人过年狗也得过年。你想他一年才分到二十几块钱,他拿出五块钱买肉给狗吃,让狗过年,实际他们自己过年也花不了五块钱。但这也没妨碍他们最终自己把狗杀掉了,因为这个狗在战斗的时候胆怯。这个故事讲完之后,一晃又过了二十年,两个知青伙伴中的一个早就离开了农村,在一所学校里当老师,二十年后他去看望还留在那片大地上当年的朋友,姚亮去看陆高。陆高因为留在农村,还是过着打渔打猎的悠闲生活;而姚亮这时已经是一名教书先生了,跟我现在一样。他们喝酒叙旧,吃陆高打来的野味。当年那条狗是陆高的,陆高和全体知青伙伴都管这狗叫陆二。狗就相当于是陆高的弟弟,睡觉也和陆高并排一起,占了一个知青的铺位。喝醉以后,陆高不经意地问了一句,他跟姚亮说:我一直忘了问你,陆二埋哪儿了。虽然他亲手杀掉了陆二,他仍然希望去凭吊一下。他从来也没问过。    小说的结尾,我是这样写的。农村终于不是姚亮的归宿,姚亮还是回到城市过他那种教书的生活。有一次他读雨果的《笑面人》,看到一段话写得很有意思,他用一个镇纸压住有这段话的这一页。这是一段诗,很美的一段诗,大概的意思是,“诚实变成灾难,就像雪花变成雪崩一样,是柔软的东西慢慢积累的结果。”我以这段话作为这篇小说的结尾,这在我个人创作中也是很典型的诗意结局的方式。


          5楼2014-06-10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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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揭谜。    这也是很习见的结局方式,所有的推理小说结局几乎都是揭谜,比如克里斯蒂就很典型。克里斯蒂尽管是20世纪作家,但是她小说的美学方式基本上仍是经典的传统的。作家在开始设置了一连串的谜,构成一个连锁的巨大的谜团,到最后就像剥笋似的一层一层把谜底揭开。这个也不多说。


            6楼2014-06-10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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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解嘲。    经典的结尾还有一类是喜剧,在文学作品中,喜剧所占的比重应该超过悲剧,超过正剧。喜剧的结尾大都相似,大部分喜剧都是以解嘲的方式结尾。我想这是因为,既然是喜剧,你就很难以一种很郑重其事、很压抑很强烈的方式,来为一个喜剧人物最终画上句号。    我举一个现代小说的例子,《二十二条军规》。主人公尤奈林是一个特别荒诞的人物,他向一切现存的价值体系挑战。他所有的举动都出人意料,反而小说的结尾一点都不出人意料,而是遵循了传统喜剧的结束方式——出走,就是逃掉。尤奈林本来是在战场上,在一个岛上的飞行大队里,但最终他要逃到瑞典去。我们知道,军人是不能擅自逃离战争的,除非被医生证明精神上出了问题。二十二条军规整个是一个圈套,把所有人都套进这场战争,谁都不能幸免。这有一点像“一个__岛上的人说那个岛上所有人都说谎话”这个悖论,《二十二条军规》也是在一个严密的悖论框架之下。就是说,小说本身是以悖论的方式构成的。尤奈林最后还是选择出逃;上至队长,下至随军牧师,他的伙伴们都帮他出逃。他要逃的时候,还堂而皇之地说了这么一段话,他说,“我不是因为要逃避责任,我是迎着责任而上,我是为了救自己生命而逃,这绝不是一种消极”。他对自己从战场上逃跑的行为完全取一种解嘲的方式,有一点像我们的阿Q。    还有一个例子,举我的小说《风流倜傥》。小说主人公藏币收藏家大牛是一个喜剧人物,哪怕他去谈恋爱,哪怕他从事那么高尚的职业,他对所有事情都是以一种高度喜剧的态度来对待。他本来一直穷困潦倒,一直以善意的谎言、贪图小便宜等等各种方式受到大伙的嘲弄。这个人物的结尾本来倒是一件美事;终于有一个从澳洲来的女孩很仰慕他,女孩家里又都是澳大利亚文化部的官员,女孩回去以后,马上邀请他赴澳举办个收藏展览。等大牛高高兴兴地拿到签证的时候,乐极生悲——一段楼梯有七级阶,也太得意太兴奋了,七级阶想一步迈下去,结果他一步跨到最后一级,脚脖子一下子扭断了。后来确诊为骨折,大夫说他三个月不能动,而签证的有效期刚好是三个月。这也是很典型的以解嘲的方式结束喜剧人物的命运。    以上这五种方式,应该说都是比较经典的结局方式。我们说“经典”,一般指是20世纪以前的写作。进入20世纪,文学开始有一场比较大的革命,有很多说法,比如有称为“现代主义运动”。可能最早有革命性影响的是当时聚集在巴黎的一批来自各国的作家。不一定是法语作家,很多是英语作家。20世纪初这场文学革命应该说很大程度上受当时哲学思潮的影响。20世纪上半叶人类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世界大战对西方哲学的演变肯定有很大冲击,由此引发哲学上的种种发展变化,很复杂,很难去归纳。但是我想有两个方面肯定都绕不开,一个是以萨特为代表的存在主义,存在主义一个核心概念是荒诞也可以说是荒谬。两次大战对人类传统价值的摧毁是致命性的。20世纪哲学还有一个部分、也是20世纪主流特征之一,就是虚无。在以前的文学作品里,我们也能读到虚无,但不像在20世纪这么泛滥。我们简直看到太多的虚无。荒诞(荒谬)和虚无,这两个方向变成20世纪最主要的文学特征。我这么说,主要是从20世纪文学和以往文学的区别这个角度来说。由于文学自身的这种变化,你在20世纪的文学作品里经常能看出完全不同于传统的结束方式。刚才我是很笼统地、大而化之地把比较传统经典的结束方式概括了一下,概括为五种。20世纪新的结束方式五花八门,这可以找出非常多的例子来,我为了凑十三这个数字,另外又找了八种方式。


              7楼2014-06-10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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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有去无归。    可以这么说,这是故意走向虚无的一种美学方式,这种方式有时能带来传统悲剧美学的那种悲壮和庄严感。特别典型的例子是圣埃克絮佩里的《夜航》。一个试飞员在执行越洋试飞的任务时,飞机的操纵开关失灵,与地面指挥部门失去联络;而这时油箱里也只有有限的油量。他一直往前飞,前路漫漫,我们只知道他飞出去了,却不知道他究竟怎么结束,根据一般的经验判断,他应该是坠海。但是谁也不愿意简单地把结局定位到坠海。圣埃克絮佩里在《夜航》里把主人公的结局就这样撂下了,完全不管他到底去了哪里。然而有趣的是,圣埃克絮佩里个人生命的结局也是以同样的方式呈现的。作家自己也是试飞员,在一次试飞任务中,他突然走入虚无,再也没有任何音讯。这种有去无归的方式,这种突然堕入虚无的消失,充满了悲壮的美感。埃克絮佩里成了文学史上的一个谜。


                8楼2014-06-10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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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梦魇。    我们东北话里有时会说,谁谁谁被魇住了。魇住了就是在梦里没出来。人在日常生活中会有这种情形。梦魇也是我们在20世纪小说里见得特别多的一种方式。我以前说过我的《虚构》,讲一个在麻疯村里的故事。写这篇小说那段时间,都是在夜里写,那时我在北京厂桥一个招待所里住了十几天。我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虚构》会写成这个样子,后来我仔细想了一下,当时我刚从西藏回来,一时还不能很适应,尤其是像北京这种大都市里的喧嚣。好像一到白天,一点感觉都没有,我一定得在夜间才能写作。后来发现夜里写出来的东西和白天写出来的东西特别不一样。你们自己也可以尝试一下,你会发现你个人的写作在白天和夜晚会有很大差别。我说夜的感觉实际就是梦魇的感觉,你在夜里写作的时候,不经意间会带上这种感觉。现在重读《虚构》,我发现《虚构》本身就像一个白日梦,这个故事真是不可思议。小说刚发表不久,王安忆就跟我说,明知道写的都是假的,但是读起来总觉得像真的。尤其我自己也不知道怎么会这样结尾,结尾的时候等于用梦一下子把整个故事都消解掉了。进入麻疯村那天是五月三号,“我”特别疲倦地进入麻疯村,但是醒来的那个早上是五月四号。“我”是在公路旁一个道班里醒过来的,那么在麻疯村里度过的几个日日夜夜,居然在日历上都不存在。我忽然发现这等于是——写小说的这个过程和现在读这个小说的过程、和主人公在小说里经历的时间,这些全部都不存在,全部以梦的方式呈现。实际上你看到小说最后,根据小说文本,你可以这么判断,主人公在西藏走到路边某一个道班的时候,进去睡了一觉,在这一觉里,他自己做了一场大梦,被梦魇着了,才惹出这么一篇小说。


                  9楼2014-06-10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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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还写过一篇小说,名字就叫《梦魇》。我的短篇集里也收入了。这篇小说写得特别早,写于70年代。20世纪的人,经常觉得生活像梦魇一样,比如卓别林的电影《摩登时间》。马克思也描述过机器大工业时代这种流水线上的工人,他们的生活像恶梦一样。我参观过世界上最大的机电工厂,是在加拿大奥斯瓦的通用汽车工厂,年产六十万辆汽车。在这个厂里能看到通用几乎所有的品牌。那些工人大都又高又胖,看上去有点笨拙,我看到的世界上最典型的机器大工业流水线上工人的劳动,我一下子想起马克思在《雇佣劳动与资本》里写到的流水线上的工人,他们真的都是那样。他们每一个动作的周期比如是二十几秒,他们要做的事情就是把材料流水线上的部件或者零件拿到组装流水线上连接。节奏并不太快,看上去好像不是卓别林《摩登时代》里那么夸张,那种忙碌得不可开交的样子,但本质上还是同一件事情。20世纪工业文明造成了太多太多梦魇般的生活。    又比如卡夫卡的小说,人莫名就陷到一场官司里——这是《审判》所讲的故事。而《城堡》讲的是你接到某一个指令,让你到城堡里去办事情,城堡就在你视线所及的地方。但是当你往前走,你无论怎么走都走不到,这像民间传说的“鬼撞墙”,走着走着又走回来了,你怎么往前走,城堡总在前面,在远处——20世纪的生活真是怎么看,怎么都像梦魇。  


                    10楼2014-06-10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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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循环往复。    在80年代的时候,现代西方的哲学思潮和哲学专著开始被大量翻译进来。我记得有一本书专门谈“怪圈”,一个德国版画家好象叫艾舍尔,他画了一种图形,这图形很怪。比如看上去他画的是一条河,河水是往下流,可是流来流去不知怎么,河水双流回到开始那个地方。当然他画的还不是河水,他画的大部分是建筑,其实他就是利用视觉差,制造出一种有循环往复无尽之妙的图案,可能在音乐中也有类似的情形,我自己一点不懂音乐,我听搞音乐的朋友说,《卡门》里有这种很奇怪的循环。    有一部电影《暴雨将至》,是一部了不起的电影。电影里讲了四段故事,一开始在一个修道院里,一个男孩在拼命逃命,然后讲了很复杂的四段故事。故事讲到最后,奇妙的是,故事最后这一刻和最初这一刻一模一样、完全吻合。而这中间已经发生过那么多复杂的故事,你看的时候,就会觉得很奇妙,讲了半天故事,最后又讲回去了。这个结构有点像我们小时候的语言游戏,“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庙,庙里的老和尚对小和尚说: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庙,……”有这么一点味道,当然比这个要复杂得多。今天的文学里有若干这样的情形,以回到开始的方式来结束,《暴雨将至》是特别典型的例子。《暴雨将至》是一部杰作,绝对是不能不看的片子,你会受到很大的震动,因为没看之前你不能想象电影还能这样拍。它比那些表面上看非常极端的比如表现主义的电影丰富许多。


                      11楼2014-06-10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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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得而复失。    有个成语叫“失而复得”,而在20世纪叙事结构里有一个反其道用之的方式——“得尔复失”。一个典型的例子是《老人与海》。看《老人与海》,最后简直会觉得莫名奇妙。而且你会觉得他们的渔夫跟我们的渔夫不太一样,是不是上帝对待我们中国这边的海有些不公道呢?海明威小说里写到的这种马林鱼我们好像捕不到。他们很小的渔船居然就能捕到重几千磅的大马林鱼,而且在他们的海滩上经常有这种鱼的骨架。老渔夫桑地亚哥费了那么大的力量,历尽千辛万苦,结果却只带回去一具毫无用处的鱼骨架,因为类似的鱼骨架在海滩上不是一两具,渔民们捕完鱼取下鱼肉后,经常就把鱼骨架留在海滩上。    得而复失这种方式,非常直接地显示出生活本身的虚无色彩:你付出这么多,最后你却发现什么都没得到。得而复失与今天被抽象之后的人类生活的情状尤其相似。民间有一个说法是——你有多少钱你都带不走——这和西方的说法有点像:“来自泥土,归于泥土”。人生就是这么回事,看上去你来到世上轰轰烈烈,波澜壮阔,有各种各样的经历,但是到头来,你仍旧是赤条条来,赤条条去。    我特别推崇的法国大作家纪德,他的著作里有一个庞大的系列是回忆录,他的回忆录标题是《假如种子不死》。纪德愿意把灵魂的存在看成是种子,这个本身就虚妄得不得了。不知道纪德能存在多久,纪德已经死了半个世纪,我设想纪德如果运气好的话,也许他还能活三个世纪,也许他运气再好一些的话还能活三十个世纪,但也不过那么点有限的时间。地球已经存在了几十亿年。加缪的小说里也有太多的这种生命的无意义,加缪的哲学里也太多地谈到人生的重复和荒谬,“得而复失”特别能显现这种荒谬。


                        12楼2014-06-10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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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以死亡来终止。    我前面讲过博尔赫斯的《等待》,类似的例子很多。这个方式和我在这次课上一开始说到的死亡结局是不同的,那个是属于传统悲剧美学的范围,是以死亡把人生有价值的部分毁灭给人看,而这个不是。《等待》里的主人公,他活着跟死了没有太大差别,他死了跟活着也没有太大差别,他早就把生和死本身模糊了。海明威说,一个故事讲到没办法结束的时候,只能让主人公死掉,没有别的方式。《等待》是很典型的例子,你甚至可以说,他这个死亡是自己找来的。类似的例子还有像海明威的《杀人者》,虽然安德瑞森作为杀手的目标在小说里没有被杀;杀手在餐馆等他,但这天他没出门,没去餐馆,所以他逃过一次。但是我们读了小说之后,我们觉到的是,他终究难逃追杀,他的命运和《等待》里主人公的命运基本上是一致的。一个故事讲到一定程度的时候,由于故事本身的无奈,使得故事的结束只能停留在死。  


                          14楼2014-06-10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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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歪打正着。    这可以说是特别能显示生活荒谬性的一种结局方式。歪打正着的方式在古典主义小说中也有运用,但不强烈,典型的两个例子是被誉为存在主义和荒诞哲学的两个大哲学家萨特和加谬。萨特的小说《墙》是诠释他的“人生荒诞”这个哲学命题的特别明确的例子。主人公是个革命者,主人公被俘了。本来他肯定是要被枪毙的,他拒绝配合,但是到最后临刑之时,他想反正免不了要被处死的,何不要弄他们一下,他就顺嘴胡诌了一通,说你们要找的那个人我现在告诉你们他的下落,他就藏在一个古墓里,他完全是想趁最后的机会嘲弄一下敌人。结果在他等着被处决的时候,突然传来命令要释放他;他自己都糊涂了,不明白为什么要释放自己。敌人告诉他,跟据他提供的情报,他们来到古墓,正好那个人拿枪还击,于是他们一下子把他击毙了。前面他完全是顺嘴乱说,他根本不知道敌人要他交待的那个人刚好真的在古墓里。居然被他说着了,典型的歪打正着。我以前讲到过的加谬的名剧《误会》,情形差不多,也是典型的歪打正着。


                            15楼2014-06-10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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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迷失。    我还是把这最后一个方式凑上。博尔赫斯的小说里有大量的以迷失作为结局的例子,很出名的有一篇小说叫《沙之书》。有一个人上门推销书,他说他有各种版本的《圣经》,“我”说“我”不缺《圣经》,然后他说他有一本书叫《沙之书》,他把书拿出来让“我”看。这本书没有页数,任何一页都不会重复,没有任何秩序,无始无终。当然这是个哲学小说。一开始“我”还充满热情地看这本《沙之书》,看到最后的时候,“我”突然觉得没有意思;这种东西太玄了,于是“我”想让它消失掉。因为我供职在一个图书馆里,这时我想到一句话,“藏匿一片树叶最好的地方是森林”。于是“我”把这本无边无际无始无终的奇书,随便放到了图书馆里一个书架上,“我”故意不记是哪个架子,那么这本书一下子混迹于图书馆浩瀚的书海里,书本身变成了一颗渺茫不可寻的沙粒。“我”有意地让这本书迷失在一个庞大的国立图书馆里。


                              16楼2014-06-10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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