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吧 关注:228,884贴子:2,051,870

南昌拾荒老人独自抚养弃婴 住立交桥下(求附近菩萨们救助他们)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2014年6月12日,江西南昌,7年前拾荒者熊建国拾到了一名女婴,尽管他经济拮据,但还是把女婴留在身边,取名熊艳,因为“毕竟是个生命”。今年二月父女俩曾经的借住地被拆,他们只得搬去桥下暂居。今年已经7岁的小熊艳到了上学的年龄,但因为没有户口她却没法上学。熊建国一直觉得自己很对不起女儿,只期盼女儿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1楼2014-06-14 15:15回复
    7年前,熊建国在南昌八一大道某商场门口翻垃圾时,发现了一个装有女婴的纸盒,纸盒里写有一字条:“2007年10月15日出生。”女婴的啼哭让他动了恻隐之心,他把女婴救下来,留在自己身边抚养,取名熊艳。那时,他和妻子借住在一家单位的值班室,因为父母早逝,只读过小学三年的他无一技之长,只能依靠拾荒度日。


    2楼2014-06-14 15:16
    回复
      虽然生活拮据,但熊建国和妻子非常疼爱艳艳,尽可能地给予艳艳爱与快乐。每年女儿过生日时,熊建国都要带她去照相馆拍一张艺术照。“4岁那年我没有照片!”如今的熊艳已经长成活泼好动的女孩,她常为熊建国欠她一张艺术照耿耿于怀。“是欠她的,饭都吃不饱的时候,根本拿不出钱拍照啊!”熊建国苦笑。而这6张生日照如今像珍宝一样,被熊建国收藏在他随身带着的拾荒背包里。


      3楼2014-06-14 15:16
      回复
        2012年,妻子离家出走,不告而别,今年2月,借住的房子被拆了,在抚养熊艳的这7年里,熊建国经历过种种坎坷,却从未有放弃抚养艳艳的念头。如今,父女俩露宿街头,在南昌司马庙立交桥底下的过道处安了家。好在艳艳不在乎这些,按她的话说,“只要爸爸在的地方,哪儿都是家”。


        4楼2014-06-14 15:16
        回复

          艳艳今年7岁,在熊建国的辅导下,已经学完了小学一年级课本。但熊建国坦言,自己只有小学三年级的学历,能教的全都教了,女儿必须要进学校读书!“我不在乎艳艳以后能赚多少钱,但希望她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能有份稳定的工作,不要违法,不要干坏事。”


          6楼2014-06-14 15:17
          回复
            熊建国说,当时抱养女儿没有办领养证,就一直无法给女儿上户口。如今,女儿已到了上学的年龄,却因为没户口被挡在门外。据从南昌市民政局了解到,熊建国因为没有办理领养手续,又不符合领养条件,社区、派出所就不能为其办理户口。而熊建国只期盼女儿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7楼2014-06-14 15:17
            回复
              跪求南昌以及附近有能力的菩萨们帮助他们~这是放生~真实的大福德~阿弥托福~


              8楼2014-06-14 15:19
              收起回复
                南无阿弥陀佛!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4-06-14 15:55
                回复
                  南无阿弥陀佛


                  来自iPhone客户端10楼2014-06-14 16:17
                  回复
                    希望观世音菩萨帮帮他们!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4-06-14 16:36
                    回复
                      如何联系呢,


                      IP属地:江西12楼2014-06-14 18:00
                      收起回复
                        阿弥陀佛


                        14楼2014-06-14 18:23
                        回复
                          南无阿弥陀佛


                          15楼2014-06-14 18:27
                          回复
                            南无阿弥陀佛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4-06-14 18:4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