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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中小学生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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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中小学生工作意见
(平教体发〔2014〕48号)发表时间:2014/5/23 17:52:56
2014年我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中小学招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号)、《青岛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方案》(青教通字〔2013〕34号)精神,按照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有利于促进高中教育协调多样化发展的指导思想,以总体稳定、局部调整为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创新。现提出如下意见,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初中学生学业考试
(一)科目和形式
1. 科目
考试科目:九年级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六科。
考科目:九年级历史,八年级地理、生物、信息技术。
考查科目: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在九年级进行,由各初中学校在5月中旬前完成,考查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并记入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之中。
2. 考试形式:思想品德实行开卷考试,信息技术实行上机操作考试,英语口语和听力实行上机考试,其他科目实行闭卷考试。考查科目形式由初中学校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试行)》自行确定。
(二)考试时间安排
九年级考试、会考科目安排在6月11日(星期三)至14日(星期六),英语口语和听力上机考试安排在6月15日(星期日)至16日(星期一);八年级信息技术考试安排在6月17日(星期二)。(详见附件4)。考务工作安排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九年级体育与健康、英语口语和听力及八年级信息技术考试工作,分别由体卫艺科、教研中心另行安排。
(三)考务管理
1. 青岛市统一组织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学业考试,由青岛市教育局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形式,统一网上阅卷。
2. 统一考号编排规则。为确保全市统一网上阅卷顺利实施,统一全市考号编排规则。学生考号统一为13位数字,编排规则为[2位年度代码]+[02]+[ 2位区市行政区划代码]+[ 1位类别代码(1为普通高中,2为市招考办负责录取的职业学校,3为各区市负责录取的职业学校)]+[ 2位考点学校代码]+[ 4位序号]。
(四)考试内容及成绩管理
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成绩,既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成绩,也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九年级考试科目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及会考科目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成绩均以等级和分数两种形式呈现。考试和会考各学科的等级成绩分为四个层次,划 分标准为:根据参加考试学生的人数,成绩从高到低A等20%、B等40%、C等35%、D等5%(其中D等为不合格等级)。考查科目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
八年级地理、生物、信息技术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地理和生物考试成绩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其中E等为不合格等级)。地理和生物科目按照参加考试学生人数划分,划分标准为:根据参加考试学生人数,成绩从高到低A等10%、B等20%、C等30%、D等35%、E等5%。信息技术考试成绩划分为及格、不及格两个等级,青岛市统一划分标准,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及格,低于60分为不及格。
(五)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
初中学生参加学业考试,考试科目、会考科目、考查科目成绩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均达到合格等级以上方准予毕业;学业考试成绩为D等级的学生,由初中学校组织补考,补考合格者准予毕业;补考仍不合格者发放义务教育结业证书。未经批准不参加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的考生不能补考,不予核发毕业证书,只发放义务教育结业证书。
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各初中学校要在学生初中三年成长记录、学期评价的基础上,按照要求对学生进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要切实完成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价小组的评价、学科教师的学科学习发展性评价四个环节,并及时将评语导入评价系统。要提高评价质量,确保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学生的真实水平。评价结束后,要打印《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用于学生参加高中段学校招生报名。
三、普通高中招生
(一)招生计划
2014年全市初中毕业生14407人,高中段学校计划招生13831人。其中普通高中计划招生7012人,职业学校计划招生6819人。
(二)报考条件
普通高中招收平度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其综合素质评价五项基础性发展目标必须均达到C级(含C级)以上。
(三)报名办法
1.志愿填报
2014年各普通高中全部面向全市招生,按考生志愿和成绩分批次录取。
(1)报考“3+4”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本科院校分段培养批(简称“3+4”本科)作为提前批志愿。
(2)报考普通班的考生,可填报三个志愿。第一志愿可从一中、九中两所学校中选报一处,不得兼报;第二、三志愿可分别从华侨中学、开发区高中、国开中学三所学校中选报。
(3)报考普通高中音乐、美术、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是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报考音乐、美术专业的考生,第一、二志愿从开发区高中和国开中学两所学校中选报;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第一志愿直接填报侨中体育即可。
(4)以上各类考生,在填写普高志愿结束后,都要在最后一个志愿中填报一处职业学校的一个专业。
(5)在其他学校暂读的学生必须回学籍注册学校报名。
2.报名时间、地点
5月11日对报名信息系统使用进行集中培训,各初中于5月18日将报考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普通中专、高职及只毕业不升学的准确人数上报招生办。5月20—22日以初中为单位到招生办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四)考试成绩使用
1. 学业水平考试各学科在升学成绩中的分值为:思想品德80分,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口语、听力30分),物理100分,化学80分,信息技术15分,历史60分,地理45分,生物45分,体育与健康45分,总分830分。
2. 地理、生物及信息技术补考。凡未参加我市2013年地理、生物会考及信息技术考试的本市考生及青岛市以外转入学生,需参加今年地理、生物、信息技术补考(青岛市范围内转入考生,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已参加当地区、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统一阅卷、统一发布成绩的学业考试并经当地相关教育行政部门证明的,其成绩予以认定),补考的时间和内容随同八年级会考。
(五) 高中自主招生
根据国家、省、市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青岛市教育局招生工作要求,2014年在一中、九中,侨中和开发区高中实施自主招生(以下简称“直升生”)。
1. 平度一中、九中各招收直升生100人。教体局按照两所高中招收直升生人数的2倍,分别计算出各初中学校应推荐到一中、九中直升生的人数(见附件2)。由初中学校按照分配的名额分别向两所高中学校推荐,被推荐学生应是品学兼优、综合素质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注册学籍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住房发生变化等而正常转学的学生需连续在该校就读两年或两年以上)。学生只能申报一所学校的直升生推荐资格。直升生推荐范围、条件、方法步骤及两所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办法另行通知。
华侨中学、开发区高中各招收直升生 100人,两所高中的直升班由社会力量冠名赞助,实行“一免一奖”(免学费1600元并实施奖学金制度)。教体局按照两所高中招收直升生人数的2倍,分别计算出各初中学校应推荐到侨中、开发区高中直升生的人数(见附件2)。由学校招生委员会确定200名直升生,最后由教体局将直升生由电脑按成绩自动均衡分派到2所高中学校(选择该两校直升班的学生一旦录取,只能服从电脑分配,将不再拥有学校自主选择权)。直升生推荐范围、条件、方法步骤及录取办法另行通知。
2. 参加推荐直升的学生一旦被所申报学校录取,不能再报考其他学校,不再参加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属计划内招生,被直升班录取的学生占用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分配名额。未被直升录取的学生须继续参加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并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高中段学校招生报名、录取。
3. 各高中要成立自主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指导、组织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方案、组织报名、综合测试、录取等工作。各初中学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教师会、学生会,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在学生自愿申报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推荐工作。高中学校组织面试的过程要安排全程录像,确保推荐直升工作公正、公平。
(六)录取
2014年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招收128个班(见附件1),依据招生计划,严格按考生志愿顺序、成绩,分批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顺序为:“3+4”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本科院校分段培养批(简称“3+4”本科)、普通高中批、中职批。
1.“3+4”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本科院校分段培养批(简称“3+4”本科)作为提前批录取。被录取的学生不再报考其他学校,未被录取的学生不影响其他志愿学校录取。
2. 平度九中出国留学预备班录取。平度九中以海洋大学国际教育学院为依托,开办赴美及其它国家留学的预备班,为出国深造的学生提供帮助与服务。招生对象为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好、成绩优秀、有出国愿望的考生。面向平度市内招收1个班,共30人,单独编班。按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被九中出国留学预备班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志愿录取。
3. 平度一中出国留学预备班录取。平度一中与上海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合作,为出国深造的学生提供帮助与服务。招生对象为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好、成绩优秀、有出国愿望的考生。面向平度市内招收1个班,共30人,单独编班。按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被一中出国留学预备班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志愿录取。
4. 青岛十七中“福彩致明奖学金班”继续在我市招收10名学生。从全市具有农村户口、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考生中,按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未被十七中致明班录取的考生,不影响我市普通高中录取。
5. 一中和九中普通班按第一志愿录取。将一中和九中普通班招生计划的65%纳入指标生分配(含直升生),按照各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均衡分到各初中学校(见附件2)。指标生的考试成绩达到所报志愿学校录取线下30分以内(含30分),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根据指标生分配名额,按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直接录取。其余部分按照各校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成绩录取。享受指标生录取的学生,必须是在注册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房产发生变化等进行的正常转学的学生需连续在该校就读两年以上)。
6. 华侨中学、开发区高中普通班第二批次录取。按照各校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成绩录取,未被录取的不影响下一志愿录取。
国开中学依据其招生计划的1:1.1划出录取资格线,资格线上志愿人数超过或等于该校计划内招生人数时,按照考试成绩一次性录满。若资格线上志愿人数不足招生计划,其缺额部分由学校自主组织招生报名(报名考生必须达到资格线),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7. 音乐、美术、体育特长生录取。按照平度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二〇一四年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加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平教体办发〔2014〕23号)要求执行。
8. 从2014年开始,全市普通高中不再招收择校生。
9. 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按报考职业学校志愿专业参加职业学校的第二次招生录取。
四、职业学校招生
(一)报考资格
职业学校招生面向市内外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其综合素质评价的五项基础性发展目标必须均达到C级(含C级)以上。
(二)报名办法
1. 填报志愿
参加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按要求直接报考。允许考生填报两个志愿,既可以在一个学校填报两个专业,也可以在两个学校各填报一个专业。往届初中毕业生可持初中毕业证书,直接到报考的职业学校报名并填写志愿,由职业学校自行组织考试及录取。
2. 报名时间、地点
5月20—22日以初中为单位到职成办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三)录取办法
1. 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分两次进行。一是结合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按照考生志愿和成绩直接录取;二是从普通高中落榜考生中进行第二次录取。有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2. 报考职业学校高职升学班的考生实行划线录取,一律按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市教体局职成办公室统一调节。
3. 报考职业学校成绩合格的学生,入学前由录取学校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能正式录取。
五、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一)公办初中招生
今年我市初中计划招生12948人,各初中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切实加强对初中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坚决杜绝小学升初中环节中的流失现象,确保小学毕业生依法全部升入初中学习。各农村初中招生6月30日前结束,学校要张榜公布新生名单,并向家长送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1. 任何学校不准举行招生考试,要根据小学毕业会考成绩编班,不得选招重点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学生。起始年级班额符合省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要求。
2. 凡有两处以上(含两处)初中的镇(街道),仍实行划片招生,使学生就近入学。
3. 城区初中的招生,严格按城区初中招生办法和规定区域招生,严禁招收择校学生和暂读学生,符合招收条件的学校不得拒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区域内城区城镇户口以及村庄学生报名时间:8月2-3日两天。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报名时间:8月9-10日两天。
(二)公办小学招生
今年我市小学计划招生13100人。各小学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保证6周岁(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儿童都能依法、按时、就近入学。
1. 农村小学招生报名时间为6月14日、15日(星期六、日)两天,6月29日(星期日)张榜公布新生名单,并向家长送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因校舍、规模限制等原因,不能满足6周岁适龄儿童入学的,必须在5月31日前写出书面申请,报基础教育办公室审批。
2. 城区小学严格按照城区小学招生办法和规定区域招生,必须保证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严禁招收择校生和暂读生。符合招收条件的学校不得拒收符合政策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区域内城区城镇户口以及村庄学生报名时间:8月2-3日两天。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报名时间:8月9-10日两天。
3. 小学不准举行入学考试或变相考试,应按照男女比例均衡编班。
4. 各小学要重视残疾儿童招生工作,摸清底子,认真做好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并积极协助青岛市盲校、聋校和我市特教中心做好招生宣传,使具备学习条件的各类残疾儿童依法入学。特教中心今年计划招收1个培智班8—10人,入学年龄为8—12岁,即2002年—2006年8月31日前出生孩子符合招生年龄。咨询电话88382248。
(三)民办学校招生报名及录取
2014年朝阳中学招生16个班(800人),国开中学初中部招生12个班(600人),双语学校初中部招生9个班(450人);国开中学小学部招收一年级70人、二年级17人、三年级72人、四年级58人、五年级72人、六年级84人。双语学校小学部招收一年级84人、二年级8人、三年级20人、四年级30人、五年级65人、六年级65人。
民办学校招生报名由学校自行组织,时间为5月24(星期六)至5月31日(星期六),6月5日(星期四)带学生名单报基教办审核,之后不再进行民办学校招生审核。如果报名人数在招生计划以内全部录取,若超出招生计划,由市教体局负责面向家长、社会实行电脑派位随机录取。经审核确认录取的学生,由招生学校按有关要求办理学籍注册。各学校应严格按照规定招生计划和招生时间组织招生报名,按时上报新生信息。凡不按招生计划和招生时间招收的学生(包括不按规定时间报送新生信息的),一律不予注册学籍。除在规定时间内招生外,其他时间一律严禁招收已被本市其他学校注册的学生。学生学籍一旦注册,严禁中途劝退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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