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与主持艺术☆
专业介绍
播音与主持艺术旨在培养具备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四自”精神、公益意识,具备新闻工作者的调查和综合分析的能力、策划工作者的创新能力和语言工作者的交流和表达能力,具有较宽厚的多学科知识基础,适应广播电视产业需求和市场变化的具有公益心、服务精神的高层次复合型口语传播人才。
主要开设课程:播音主持导论、普通话语音与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节目主持艺术、艺术语言创作、节目主持创作、新闻理论、新闻采访、新闻写作、媒体节目策划、名著经典研读、传播学概论、社会学概论、交流心理学、公共关系沟通、艺术概论、表演、舞台形体、造型设计。
专业特色:本专业主要致力于培养以播音与主持创作能力见长同时具备采访、编辑、策划等方面能力的广播电视播音员、节目主持人。目前,中华女子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依托地域传媒资源和学校教学资源在以下方面具备较为成熟的培养体系:
依托双学位学习机制,培养知识复合型节目主持人。
依托首都文化资源及公益传媒教学实践基地,培养具有公益与服务意识的各级各类机构公益传播、口语传播人才。
依托首都影视传媒资源,培养影视配音专业人才。
依托女性研究资源,培养女性节目主持人。
依托学前教育研究资源和少儿节目主持实践基地,培养少儿节目主持人。
就业去向:本专业毕业生目前主要在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广播电视总台、山西卫视、湖南人民广播电台、团中央网络电视台、北京各区县电视台及其他地方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与新媒体单位从事播音、主持、采访、编辑、制作、策划等工作。毕业生可就职于传媒企业从事采编策划营销等传媒行业或企事业单位宣传部门从事社会文化建设与传播工作。
学制:四年
学费:10000元/年
招生计划:40人(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公布的志愿填报信息为准)
招生范围:北京、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苏、山东、河南、湖南、甘肃
招收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1)省级统考有要求的省份:获得省级统考相应专业合格证书或省级统考合格,同时获得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以下简称校考)合格成绩;(2)省级统考不要求或未涉及的省份:须获得校考合格成绩。
二、男女兼招,只招文科(若个别省份有特殊规定的,遵照该省要求执行)。
三、考生外语语种不限,但学校目前只开设英语语种课程。
录取办法:
我校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分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校考专业课成绩总分450分) ★校考报名及考试方式详见我校2014年校考报名指导。
专业介绍
播音与主持艺术旨在培养具备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四自”精神、公益意识,具备新闻工作者的调查和综合分析的能力、策划工作者的创新能力和语言工作者的交流和表达能力,具有较宽厚的多学科知识基础,适应广播电视产业需求和市场变化的具有公益心、服务精神的高层次复合型口语传播人才。
主要开设课程:播音主持导论、普通话语音与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节目主持艺术、艺术语言创作、节目主持创作、新闻理论、新闻采访、新闻写作、媒体节目策划、名著经典研读、传播学概论、社会学概论、交流心理学、公共关系沟通、艺术概论、表演、舞台形体、造型设计。
专业特色:本专业主要致力于培养以播音与主持创作能力见长同时具备采访、编辑、策划等方面能力的广播电视播音员、节目主持人。目前,中华女子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依托地域传媒资源和学校教学资源在以下方面具备较为成熟的培养体系:
依托双学位学习机制,培养知识复合型节目主持人。
依托首都文化资源及公益传媒教学实践基地,培养具有公益与服务意识的各级各类机构公益传播、口语传播人才。
依托首都影视传媒资源,培养影视配音专业人才。
依托女性研究资源,培养女性节目主持人。
依托学前教育研究资源和少儿节目主持实践基地,培养少儿节目主持人。
就业去向:本专业毕业生目前主要在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广播电视总台、山西卫视、湖南人民广播电台、团中央网络电视台、北京各区县电视台及其他地方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与新媒体单位从事播音、主持、采访、编辑、制作、策划等工作。毕业生可就职于传媒企业从事采编策划营销等传媒行业或企事业单位宣传部门从事社会文化建设与传播工作。
学制:四年
学费:10000元/年
招生计划:40人(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公布的志愿填报信息为准)
招生范围:北京、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苏、山东、河南、湖南、甘肃
招收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1)省级统考有要求的省份:获得省级统考相应专业合格证书或省级统考合格,同时获得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以下简称校考)合格成绩;(2)省级统考不要求或未涉及的省份:须获得校考合格成绩。
二、男女兼招,只招文科(若个别省份有特殊规定的,遵照该省要求执行)。
三、考生外语语种不限,但学校目前只开设英语语种课程。
录取办法:
我校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分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校考专业课成绩总分450分) ★校考报名及考试方式详见我校2014年校考报名指导。